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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看昌宁法院如何“宪”学“宪”用“宪”宣传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为开展好此次“宪法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昌宁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干警到昌宁县法治文化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诉讼指南彩页和各类申请、诉状的格式文书等宣传材料,解答“国家宪法日”相关问题。同时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和法律需要,对涉及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类咨询,现场给予答复和引导。此次活动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宣传活动结束后,昌宁法院还组织干警开展“读宪法、学宪法”活动,促进广大干警进一步学习了解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普及法律知识,在全院上下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审核:杨晓华
编辑:辉乃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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