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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盖章、按手印,不知道区别小心吃大亏!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用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来表达我们的意愿,例如申请信用卡时需在信用卡领用协议上签名,购房时需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名,公司间开展业务时需要在合同上盖章等。签名、盖章、按手印这三种方式有啥区别,哪个方式更可靠?哪个方式有法律风险?在签名、盖章、按手印时,要注意哪些细节?


1

签名

签名,顾名思义就是在合同或者协议上签自己的名字,证明“这是我”,而不是张三李四,这里的名字通常指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

所以,为了证明“我就是我”而不是别人,在签名时,一定注意一个问题:


签名用艺名或者别名有法律效力吗?


别名 除了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外,很多人可能还有多个供他人称呼的名字,小名、乳名、别名、曾用名等,从法律角度考虑,使用法定姓名之外的名字有引发争议的可能,需进一步证明名字与行为人等同;

艺术签名 现在很流行艺术签名,看着很厉害,但是一个识别不出字眼的签名在法律上又如何明确行为人身份?故清晰可识别的签名是法律的必备要素。


注意:签名不要用铅笔及马克笔、水彩笔等笔尖较软的笔。因为铅笔不易保存且容易被修改,马克笔等很难反映签字人的写字习惯,很难进行笔迹鉴定。


2

盖章

在说这个问题之前,要先清楚公章和私章的区别。盖章分为盖私章(例如人名章)和盖公章。

公章是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我国对公章的管理有健全司法管理体系,任何私刻都是违法犯罪的,对于脱离法定主体行为虚构私自刻制的印章,按伪造行为主体的犯罪论处。

此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是单位对外进行活动的重要凭据,不得借用,如借用其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签订合同,该合同属无效合同,出借单位和借用人要对该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


私章是个人的印章的简称。目前国家对个人私章的使用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公民使用个人私章有诸多弊端,因为私章仅能反映这个盖章和盖章人的姓名一致,并不能确定盖章人的真实身份。而且个人私章很容易伪造,当事人可能因此主张对方所述完全与己无关。

在民事活动中,盖私章的不计其数,与签名相比,盖章在法律上的风险是很大的。


盖私章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是如果私章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备案登记不具有公信力;

二是私章是与人分离的,不像签名因个人笔迹有别而“字如其人”,故盖下的私章是否代表本人的意思难以确定;

三是私章容易伪造,当事人可能因此主张对方所述完全与己无关。


3

手印

根据《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从《合同法》第32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法》规定最常用的方式是,签字或盖章,或者是签字加盖章。对于按手印这种方式,合同法并没有明确的说明。但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农村或者偏远的山区,很多人还是习惯用按手印的方式来确认合同。

按手印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只要按手印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那么手印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仅仅以手印来确定合同也有法律风险,远一点的比如在旧社会的刑讯逼供中,屈打成招的最后一步就是人的手印“被”按在罪状上。近一点的就说当事人如果是在醉酒、昏迷、胁迫状态下摁的手印,在民事诉讼中,就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对举证责任合理分配后再加以解决。



在司法实践中,最为慎重的选择就是签名与按手印的结合,签名是个人自然的书写流露,是个人真实意思的体现,可也有被人仿冒签名的可能。而按手印虽然不易识别,但其确定身份的作用某种程度上可一举定纷争。因此,签名与按手印相结合能互取其长,互补其短,是规避风险的自然选择。


具体到社会生活中,与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的需要用到这几种意思表示的手段的活动主要有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个人与公司、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等。对于个人之见的借条、收据等文件,建议在保证相关要素齐全的情况下,落款尽量使用签名+按手印的结合以最大程度的降低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的签订及有效性,以下几个常见的问题,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情况。

01

问: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或只有财务专用章,有效吗?

答:原则上有效,但存在法律风险。

02

问: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只有授权代表签字,有效吗?

答:在出具授权书的情况下,原则上有效,但存在法律风险。

03

问:只有公司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吗?

答:原则上有效,但存在法律风险。

04

问:只有合同专用章,有效吗?

答:经过备案的合同专用章,有效,但需对方出具备案资料。

05

问:只有财务专用章,有效吗?

答:无效。

例外:通常而言,外国公司既没有法定代表人也没有公章。与外国公司签合同时,只需其提供授权书,授权代表签字即可。


法官说

签字、盖章、手印的真实有效只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所签署的合同本身出现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合同依然是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名、盖章、按手印,都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落笔前一定要三思。如果存在被胁迫的情况,一定把证据保留好。同时,应看清合同内容,切不可因碍于情面,而随便签字、盖章、按手印。

来源:综合

编辑:王珠

审核: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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