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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小事”可能是叛国行为

全文共约1600字,阅读约耗时5分钟


刺探、蹲守、潜伏

拍照、加密……

这些出现在谍战剧里的情形

似乎离我们很遥远

但实际上,我们身边就可能有人

正在刺探军情、搜集情报

他们被境外敌对人员利用,做起了间谍

对国家安全利益造成严重危害


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虔法君收集整理了一些案例,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哪些“小事”可能涉嫌国家安全犯罪↓


景木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

    景木是一名在青岛务工的青年,某日,其接到一个自称某杂志社编辑“李永田”打来的陌生电话,邀请景木给他们做兼职摄影师,拍一些周边海港的照片并许以报酬。


    为了赚取外快,景木便前往青岛某港口拍了几张船舶的照片发送给对方,对方如约给付600元报酬。在接下来的合作中,对方逐渐暴露“真容”,要求其拍摄军港、军舰等军事设施,景木已经意识到对方是间谍,然而在金钱诱惑下,采取非法穿越防护网、近距离拍摄等方式,先后拍摄军港大门、内部建筑物、公路、标牌、航母码头停泊、军港海域等军事敏感信息照片百余张、视频4段,获取报酬16000余元。


   2015年3月25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景木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人民币。




邱德桂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

    1990年出生的邱德桂案发前曾在沿海某县委宣传部工作,因为工作中能接触到一些内部资料,涉世未深的他只为一万多元好处费,就将涉密材料出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工作中,邱德桂会登录单位的工作邮箱查找各乡镇发来的新闻素材,一次,在登录邮箱时,邱德桂发现了异常。出于好奇的邱德桂向对方提供了自己的个人邮箱,果然几天后,对方就有了回复,称如果邱德桂可以提供他们需要的材料,就可以获得丰厚的酬劳。


(邱德桂非法提供的文件资料)

    邱德桂根据对方要求,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复印、翻拍等方式,向对方提供了一批该县县委宣传部的内部文件资料,并收取报酬共计人民币11000多元。而实际上,这个与邱德桂邮件往来的人真实身份竟是境外某军情部门人员。经鉴定,邱德桂非法提供的文件资料中,1份为机密级、5份为秘密级。


    2018年6月,邱德桂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下面来看看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可以做什么?


哪些“日常”行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1.发表或者转发危害国家安全的反动言论。

2.浏览境外不良网站被植入木马程序。

3.随手拍摄涉密单位、场所及物品。

4.在网络论坛上谈论涉及国家秘密、情报的事项。

5.涉密岗位人员及亲属使用电子设备开启定位、自动上传功能。

6.“天上掉馅饼”的网络兼职。

7.素未谋面的境外“代购”。

8.好心向“朋友”提供市场、行业、科研数据。

9.为“友人”在敏感区域做向导。

10.销售、安装窃听、监视、定位设备。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可以做什么?

1.及时查杀电脑病毒

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随意发布至互联网。
2.不乱拍乱发照片
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照片时,谨防照片中出现未经允许拍摄的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未经允许请不要拍摄军人照片、军车车队等。
同一张外形模糊的飞机照片,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连战机还是客机都傻傻分不清,但对于敌特分子或相关领域专家,足以从中挖掘出价值连城的信息。
3.理性表达爱国情感
理性表达爱国情感,不受人挑唆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和图片,不参与出版和传播非法政治出版物。
4.不要在行李箱乱放东西
出国旅行归国时,请不要携带国外的水果、蔬菜等,不要携带国外的土壤,更不要携带动物标本,谨防破坏我国的生态安全。
5.积极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写在今天

国家安全 国之命运
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只有一天

国家安全问题却每时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视

它关系大局

关系稳定

关系你我

只要大事不迷糊

我们天天都在保家卫国



来源:山西高院,澎湃新闻,图片源于网络

编辑:肖扬昊

审核:张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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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判决不满就向法官扔鞋?真是划不来!

虽然不知“谁”欠钱,满足这三种情况一样可以告他!
法官开庭时用的是啥“火星语”,我一句也没听明白!
“中国乔丹”终审败诉?你同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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