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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抢明星演唱会门票,“真粉丝”碰上“假黄牛”,判了!
近日,
多场明星演唱会火热来袭,
却一票难求,
粉丝们求票心切。
不法分子瞅准“商机”,
投其所好, “代抢”3张票,
非法获利7320元。
快来看看法院怎么判!
2023年5月,胡某在刷“闲鱼”APP平台时,偶然发现代抢演唱会门票的信息,随即萌生帮人“代抢”演唱会门票,骗取钱财的想法,通过代抢信息吸引在正规渠道买不到票的客户,再向客户谎称已经抢到演唱会门票,待其转账后再拉黑对方,从中获利。
5月20日,小赖在“闲鱼”APP上看到胡某所发的代抢王源演唱会门票的信息,出于对偶像的喜爱,便直接与胡某取得联系。胡某一步步诱使被害人小赖下单,骗得小赖购票款1380元后将其拉黑。
同日,胡某又在“抖音”APP上视频评论区中发出代抢演唱会门票的信息,胡某以同样方式,从被害人小张处骗得1500元。同样的遭遇还有小帅,小帅是五月天的粉丝,却以同样方式被胡某骗得4440元。
6月7日,胡某被抓获到案,截至案发,胡某共获利732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法院判决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湖南高院
编辑:刘 钦
校对:钟 明
审核:方际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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