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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主播到一半就放弃的那些事儿
近年来,网络直播风靡全国,直播不仅能吸引众多观众、积攒粉丝,也刺激了更多从业者争相涌入各大网络平台成为主播。
但“直播涨粉”“流量变现”并非那么简单,成为一个知名主播也并非朝夕之事。我们来看一个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甲方胡某与乙方李某签订《线下主播合同》,合同约定自2021年3月4日起至2023年3月4日止,李某每个月在某平台开播时长需224小时,每个月最少有28天播够8小时,达不到时长的天数不能超过半个月,合同还约定违约金为50万元。
合同还约定了胡某指导李某直播、维护粉丝,给李某提供24小时运营服务,给李某人气、礼物、直播方向、直播规划上的扶持,给李某下价值1000元人民币的陪玩订单,一共下150天。
合同签订后,胡某通过某平台向李某总计下单价值34000元,李某已返还23120元,李某依约直播了一段时间,后因流量粉丝不足,逐渐减少了直播时长、开创小号等直至2021年6月后未再直播。之后,胡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扶持资金10880元和违约金50万元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线上主播合同》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效力性规定,合法有效。
合同期内,李某以减少直播时长、停播及开小号等实际行动表明其不再履行合同,但根据扶持下单的时间截图、微信聊天记录,胡某也未按合同约定为李某提供运营及扶持服务,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行为,故胡某起诉要求违约金的诉求,不予支持。但考虑到双方的履约成本及违约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判决:李某返还被胡某扶持资金10880元。
来源:刘坚莹 何璐
编辑:刘钦
校对:黄翥
审核:方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