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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长汀一男子因这事被拘留!龙岩发布橙色预警…
案情警示
据了解,王某某不听附近村民和执法人员劝阻,仍执意违规野外用火,未及时将火浇灭。根据《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濯田镇森林公安派出所已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1000元人民币。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目前,正值冬季干燥多风、火险极高的季节,枯枝干叶可燃物增多,森林火灾隐患突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据《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月1日,龙岩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2021年第二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日天气仍以持续晴为主,昼夜温差大,植物含水量低,可燃物载量高,森林火险等级持续高位运行。当前野外用火屡禁不止,火灾隐患问题突出,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第二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2021年2月1-7日),要求各地务必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保持高度戒备,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加强督导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特别是乡镇包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要切实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做好野外火源管控,按照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有关规定严格应急值班值守,确保春节前森林防火形势安全稳定。
森林火灾高发
务必做好“十不准”“五禁止”
做好“十不准”
1.不准放野火烧山、赶兽、驱蜂;2.不准在林区烧火取暖、烘烤食物和做饭;3.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丢烟头;4.不准在林区和林缘烧香、烧纸、放鞭炮、焰火、孔明灯;5.不准在林区熏鼠洞、蛇洞、兽洞;6.不准携带火种进山、进林区;7.不准在山内玩火或烧火取暖;8.不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射击、爆破等易燃作业;9.不准夜间用火照明;10.不准擅自进入林区进行挖掘、运输、砍伐树木等作业。遵守“五禁止”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2.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秆;3.禁止在林区内吸烟、野炊和烤火;4.禁止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5.禁止炼山、焚烧疫木等。来源:印象濯田、e龙岩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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