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酒驾入刑,越来越多的人对酒后驾车的危害有了深刻的认识,尤其是“翻过车”的驾驶员更是“吃一堑长一智”,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近日,武平公安交警在开展酒醉驾整治统一行动时,发现一名“任性”男子,他因多次酒醉驾被处理之后,仍不思悔改。这不,又再次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逮个正着。
2022年12月29日,武平公安交警执勤民警在城区开展酒醉驾整治统一行动时,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临近检查点时走走停停,形迹可疑。执勤民警随即将该车拦停,对驾驶员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4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驾驶人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居然又是那个有“故事”的“老朋友”石某某,这已经是他第五次酒后驾驶被查获!
第一次酒驾:2013年9月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平县公安局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第二次酒驾:2019年1月2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平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的处罚。第三次酒驾:2019年11月20日,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武平县公安局处以罚款300元的处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武平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2000元。第四次酒驾:2020年7月1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被武平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1300元的处罚。第五次酒驾:2022年11月29日,因醉酒后无证驾驶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被武平县公安局处以罚款320元的处罚;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武平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日,并处罚金5000元。
在此,武平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酒后开车害人害己,拒绝酒驾从我做起。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追悔莫及。
来源:武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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