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青草盂检察:推进精准化监督新范式 着力打造“高墙检察蓝”刑事执行检察品牌
高墙电网内也拥有同一片蓝天、同样普照的阳光和温暖的关怀,这些都离不开刑事执行检察人在背后默默的努力,也是每一位刑事执行检察人工作的日常内容和最终目标。
龙岩市青草盂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专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派出院,依法对龙岩地区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开展监督,以“开拓创新、主动作为、担当尽责”精准化监督新范式为抓手,着力打造“高墙检察蓝”刑事执行检察品牌。
品牌的落脚点在于“蓝”字。蓝,是检察制服的颜色;蓝,象征着穿梭于高墙内外的“一抹蓝”;蓝,通“郎”,代表检察好儿郎,象征着尽责担当、守护高墙内公平正义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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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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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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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针对罪犯减刑,建立从监狱提请到法院裁定的全链条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在提请环节,通过列席监狱减刑、假释评审会、列席监狱长办公会,对拟提请的减刑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案件依法提出不予提请减刑的检察意见,均被采纳。逐案实质化审查监狱提请减刑案件,向法院提出不予减刑或从严掌握减刑幅度的检察意见,均被采纳。
2022年,该院在办理罪犯吴某某减刑案件时发现其名下仍有可供执行财产,向当地检察院发出建议对财产刑执行进行监督的函。在办理罪犯梁某某减刑案件时发现法院对罪犯梁某某减刑裁定存在刑期起止日计算错误问题,按规定将监督线索移送上级院处理并得到纠正。这是该院创新减刑案件实质化审查方式,由过去一批一审的形式化审查模式改为一案一审的实质化审查,严把减刑关口的缩影。该院《强化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力度》特色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市检察院《领导参阅件》刊发。
同时,打击狱内又犯罪,维护监管秩序。充分发挥领导带头办案示范作用,检察长带头办理服刑人员黄某又犯罪案件。针对该案材料显示的犯罪嫌疑人有5个不同的出生日期,积极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证据,加大自行补查讯问力度,排除了矛盾证据。为促进提高公诉案件质量和出庭水平,组织全院员额检察官及助理观摩庭审。为震慑、打击狱内又犯罪,首次组织服刑人员观看庭审回放,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有效维护监狱监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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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的公平正义,该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针对长期以来减刑、假释案件批次批量办理,难以细化监督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减假暂”案件动态跟踪回访机制,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案管系统线上督查、线下交叉评查,实现案件细化监督。
监狱罪犯王某某因短期内有生命危险于2021年2月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2022年2月鉴于该犯暂予监外执行已经一年但刑期未满,且具有较强的社会危险性,该院向社区矫正地检察院发出《关于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王某某跟踪监督的函》。经两地检察机关跨地区通力协作,监督对这名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罪犯予以收监执行。
为拓宽巡回检察新内容,提升监督质效。2022年7月,根据省院统一部署,该院由检察长任组长,带队组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第二组,对福建省W监狱监管执法情况开展跨地区交叉巡回检察。在巡回检察期间,创新工作模式,着重在“新、质、效”上下功夫,首次邀请财务会计、医疗等专业人员作为检察“外脑”,首次对监管场所财务会计、医疗等专业领域开展巡回检察。青草盂检察院巡回检察组被省检察院评为“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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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该院对福建省J监狱巡回检察时,发现张某某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犯罪线索,调查核实后,依法移送相关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022年5月,张某某被法院认定犯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青草盂检察院通过巡回检察发现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的工作经验,被全省推广。
同时,推进派驻检察精准监督,促进司法规范。建立信息联络机制。与监狱会签《关于强化检察机关与监狱信息交流通报的实施办法》,明确检察室与监狱信息交流通报的范围、内容及要求等事项,及时掌握狱情动态,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与监狱的工作联系与协作。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监管数据信息平台等信息化方式加强对民警管理活动监督,促进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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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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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公平正义的检察蓝普照高墙内外,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检察为民”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监狱内外信访诉求,该院积极采取检察流动信箱受理信访件、检察长和监狱长线上线下接访等畅通诉求渠道,充分运用法理情,多举措实现化解矛盾纠纷“最优解”。对一起被害人家属因原案服刑人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未到位,存在发生极端行为隐患长达七年的信访积案,检察长带头包案办理,组建化解工作专班,同步开展风险评估。调阅原案裁判文书及相关资料,走访原审法官,详细掌握全案事实,准确把握解决信访诉求的法理依据。对信访人、服刑罪犯、罪犯监护人分类制定工作方案,面对面开展释法说理等调解工作,促成信访人和罪犯监护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化解矛盾积怨,当事人还特意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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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工作做法获得上级充分肯定,省检察院向全省检察机关转发、龙岩市委政法委转发市公检法司各单位学习借鉴,在全市检察机关控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用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来源:青检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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