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受理个人和组织发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大学生小李在找兼职之余遇到一位“热心”大哥,对方称公司正在做一个军民融合项目,提出让小李帮忙拍摄一些军事杂志的图片,答应会给予小李高额的报酬。于是,小李利用假期到图书馆找到8本军事杂志,用手机拍摄了700多张图片传送给对方。之后对方又要求小李搜集一些关于我国海军成立70周年阅兵以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阅兵的信息。后来,国家安全局的侦察员便找到了小李,原来 “热心”大哥实际上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他以兼职为由策反利诱小李从事窃密活动。除了专门间谍活动,我们的“随手拍”也可能泄露国家秘密。例如,《男子好奇拍下军机发上网 泄露国家机密被判缓刑》等。该男子通过QQ与一位境外人员结识,后多次按照对方要求到军港附近进行观测,采取望远镜观看、手机拍摄等方式,搜集军港内军舰信息,整编后传送给对方,以获取报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以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因此,千万不要小看了一张照片所传递的信息量!
在我们为祖国的强大
感到骄傲和自豪的同时
也应关注国家安全
警惕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
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安全的国、安全的家需要你我共同守护!
来源:中国教育报、教育部官网、中国普法网、天眼新闻、视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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