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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超标被罚28万元
(噪声超标都可以罚28万!)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的官网显示,上海保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因噪声超标被罚28万元。
对于一间餐饮管理公司,被罚款这么大数额,着实有些吃惊。这与我们一般的感觉有些诧异: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才会罚款这么大数额。
仔细研究,原来是环保局对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取了“按日连续处罚”。那么,被处罚单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是做什么的呢?
经过互联网查询,该公司旗下品牌为“马旺子川小馆”,是经四川省商务厅认证的“四川老字号”,是一家“专营川菜的百年老店”。
(图片来源于网络)
该行政处罚公告显示,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既然实施了按日连续计罚,那肯定有第一次处罚:
第一次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自此我们明白了,该公司由于噪声超标,第一次被处罚1万元。然后企业“拒不改正”;复测发现噪声依然超标,然后就实施了按日连续计罚。
一般来说,城市投诉较多的是噪声、油烟污染,由于各部门职能交叉,管理起来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难题。
取证难、罚款额度低,几千块钱不痛不痒,问题很难得到根治。
为成都市锦江区环保局点赞,对于疑难杂症敢于做出按日连续计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