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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建议处理的多是环保人士?

汤贤乱 清合 2021-04-15

文/汤贤乱


最近看到一则事故调查报告,知悉有3人在一起CO中毒窒息事故中死亡,颇感悲伤,虽然时隔数月,仍要表示惋惜、哀悼。

作为环保人,我们极不情愿看到任何安全事故的报导,除了害怕看到人员的伤亡,也因为安全事故往往会牵扯出环保人的“池鱼之殃”,几乎已成惯例。

本案当然也不例外,事件的原因及经过在调查报告中已有详细的说明,限于篇幅,不再引述,感兴趣可阅读原文自行下载查阅,本文只想探讨一下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以及事故调查报告对环保相关人士的处理意见。

根据网上公开资料,毫无疑问地可以判断,会昌县西江镇石门村吉利石灰厂项目(以下简称吉利石灰厂)本身是存在着环境问题的,无论是环保措施的运营效果还是环境管理方面,均有重大缺陷和漏洞。

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是逃不掉的,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可能就像调查报告说的那样,长时间没开,至少没达到效果。早在2018年以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江西时就收到过居民的举办,投诉吉利石灰厂存在大气污染。

不过经过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核实调查,好像并不是这么回事,在今年6月公示的信访件整改销号的通告中,整改的结论是:

会昌县西江镇石门村吉利石灰厂(宋金发)相关手续完善,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违法排污的情况发生。



这说明吉利石灰厂的环保问题由来已久,其环保手续多半是督察后办的,连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也没发现工艺问题,同样对烟气长时段无组织排放失察。

还有调查报告中说的擅自加高南窑而不被发现,未检测无组织排放废气等,均反映了当地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环境管理和监察方面的漏洞。

基于以上事实,不可否认,吉利石灰厂的环境保护意识是很差劲的,主管部门的工作也不到位,事故调查报告把环保归为次要间接原因,也有一定道理。

让人忿恚不平的是,这份详实的事故调查报告,写尽环保的各种不是,也建议处理了多位环保人士,但事故调查组成员中,却无一人是生态环境方面的专家。

调查组成员以应急管理局领导为主,占了一半以上,其它除了副县长就是公安、工信、纪监和总工会的代表,不见生态环境局的干部。

是应急管理局的人比生态环境局的人更懂环保,还是纯粹因为环保是好捏的软柿子?

如果说事故涉及到生态环境部门要避嫌,那更应该避嫌的是应急管理部门啊,因为这是一起安全责任事故,而非环境污染事故。

为啥调查组多是应急管理局的领导,搞得自己像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似的。

从事故原因上分析,要说环境管理有缺陷,没达到60分合格,那应急管理在吉利石灰厂就是零分,安全评价报告、职业卫生评估什么的,啥也没有。

起码调查起来,人家环保还做了环评报告表,提了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也开过行政处罚单,之后建设单位还请专家评审,监测之后完成了环保竣工验收,那应急方面呢?

一无是处。

莫非这就是不做比做错或做得不够更合理?

因为事故存在环保方面的原因,调查报告就建议处罚环评编制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处分生态环境局的工作人员以及通报6位专家,而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就无任何失职、渎职之人?只需单位来个书面检查?

笔在你应急管理专家的手里,你喜欢怎么建议就怎么写,大概谁最弱,管得最宽,就把屎盆子往谁头上扣。

不过环保部门也是的,管什么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搞得这个“石灰土立窑”判别有误(存疑)也成为一大罪状,产业政策又不是环保部门制定的,自己的管理边界都画不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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