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长期以来,环境防护距离是环评中避不开的问题,但设置了环境防护距离的环评报告书,即使批复了,其法定作用几何?对于保护环境和污染防治起到多大的作用?却是一直的疑惑,这一次看到长沙比亚迪废气“扰民”(暂称这样,以权威部门官宣为准)事件,更甚。
(一)
近期环保事件炒得最凶的,无非是长沙比亚迪废气扰民事件。梳理分剥网上迷雾,无非三个疑问。
一是比亚迪产生的有机废气会不会超标。
这关系到处理状态、监测内容和时段、标准以及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自有有关部门在查实。
二是假使是达标的数据,会不会扰民。
这是肯定的,有一种影响叫达标扰民,因为排放标准和质量标准是两码事。
比如水环境中,二类有机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质量标准的数值往往是2-5倍的关系,重金属往往是10倍上下的关系,废气方面,无组织排放标准和质量标准一般也是数倍的关系,有组织的就更不用说了。
意思就是说,达标排放的废气出了边界以后,是有可能超过质量标准的。这也许就是环境防护距离设置的初衷吧,只不过早期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是以车间为界,后来的大气防护距离一般是以厂界为界。
三是有没有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以及是否守得住?
今天重点讨论的就是环境防护距离的问题,也就是长沙比亚迪公司的“邻里关系”。
(二)
虽然环评人(包括做和批,以及管理)深恶痛绝卫生防护距离,后来弄出个环境防护距离来代替(以大气防护距离为主要代表),但也无法掩盖关乎企业的防护距离脱离不了卫生防护距离影响的事实。
后来我们为了少受问责,一再强调我们只守大气防护距离,不说卫生防护距离。而且很重要的是,明文规定的动不动几百米,经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几乎一定至少50米,而计算得到的大气防护距离一般都很小,几乎大多数项目不用设置大气防护距离。但由于一系列的法规指南标准规范或多或少有着卫生防护距离的影子,比如写进规范文件的垃圾发电厂的300米“硬”防护距离要求之类等等,很多重大项目依然脱离不了卫生防护的束缚。
比亚迪400米的防护距离就是受到了汽车制造厂卫生防护距离300到500米不等的规定的影响,而更不幸的是,这是写进了本子里,伴随着环评改革岁月依然有效的文件要求。
企业筹建项目时,环评最头疼的事情之一当属审批中带有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是报告书里面提出并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出来的,属于环境保护措施。不容置疑,这个防护距离对于项目是有限制作用,比如不管是在行政验收还是自主验收时,环境防护距离都是作为合规的红线去把握的,如果在防护距离内存在居住、学校或医院,相信没有人敢签下同意验收的大名。曾经有一个铅酸蓄电池企业筹划上市,在上市环保核查中发现环评批复里有15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而在与项目隔一条国道对面150米内有50户农民自建房。结果为了上市,企业硬是使尽手段,“红黑结合”花巨资拆掉了看起来很“遥远”的50户居民住宅,损失金额不计其数。但是环境防护距离对于项目周边究竟有什么限制作用呢?能不能起到一个“防火墙”的作用呢?首先,环评批复是针对建设项目报告书的,批复的文件没有抄送地方政府,也没有送到规划部门,对于区域的规划根本没起作用。比如:
批给企业,抄送地方环保部门和评价、评估单位,然后要求地方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纵然是省厅批的,也是苍白无力。而长沙比亚迪公司一期工程批出了4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虽然后来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取消了卫生防护的要求,可能在后面扩建工程审批中已经不涉及这方面的内容,但是一期项目留下的这个“硬指标”要求是否还约束着后面项目以及周边地块开发的影响?己经类同于一笔糊涂账了,环评的“严谨”和“强迫”俨然成为有关部门问责的利器。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8月31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191号建议的答复》仍然明确要求,在新的环评审批中以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作为环境防护距离确定的依据,而前已批复环评文件要求执行卫生防护距离的仍需执行。可见环境部门对于卫生防护距离方面的看法仍然是谨慎的。
其次,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可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如果规划采纳的话。
可惜,很多规划环评是补做的,相当于补漏的后评价。另外,规划编制单位也完全有理由不采纳这个建议。第三,项目验收后,规划变更了,房地产包围项目,企业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你总不能拿着自己的报告书及批复去跟开发商说:“兄弟,按规定,你不能靠得太近!”早期的房地产开发是要做环评的,10万平以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随着环评改革放管服,又从报告表向登记表到不用环评发展,那么,在距离比亚迪厂房50米距离内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谁有资格拿着报告书批复的400米距离去反对50米距离内建设的房地产?那些本应该最反对的人,最终成了最大的受害者,而他们事先毫不知情。汽车城的建设,吸引了人群的集聚,人多了地就升值,受害的人也是被吸引的人,这是谁的错?以前的杭州高新开发区。一开始是很单纯的开发区,只有开发区管理管委会一个办公场所,基本上都是大型的工厂和企业。后来房地产高峰来了,规划部门开始施展手脚,工业用地通过用地会就变了样,各方豪杰八仙过海显神通,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开始混杂,隔个道路就是工业和居住之分是斯文的事情,工厂隔壁就是居住区也不少见。一系列的超标扰民、达标扰民、恶意投诉等等问题,频繁发生。听说高新区的环保监察大队才几个人,每年处理的投诉案件达到了几千个,5+2没日没夜,结果女大队长在领导面前递交了泣血泪书,说再不把她调掉,她的家庭就散了。所以偏激的人会说,开发规划是最大的污染者,产业开发产生污染,而房地产开发又使人们无限的接近污染源。话说回来,比亚迪是VOCs产生大户,先假设其不惜成本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目前涂装废气最有效的治理措施应该是RCO或RTO,但配套之后,其废气对于周边仍然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这还不包括企业生产过程会有异常情况产生,企业经营也会有一些突发情况。而环评批复设置400米的防护距离,目的就是规避这种情况的发生。在一条毛毯上放置一杯咖啡,毛毯和咖啡都是好东西,但一旦有人拉了毛毯一把,咖啡倒了毛毯脏了,咖啡就会变成污染毛毯的污染源。类似这种把污染源和保护对象搞在一起的规划设置,是污染隐患的源头,哪怕污染源再小再轻。有人说,合理的规划可以让重污染企业变成低污染或无污染企业;不合理的规划可以让轻污染企业成为重污染典型,成了反复投诉对象。
印染工业集聚区和电镀工业园里都是三类企业,却很少有环保投诉,就是大家统一定点集中治污,相辅相承理所当然,重污染企业仿佛是轻污染。服装厂和居住区相邻,服装厂夜间控制得再好的噪声,55分贝依然超过了居住区50分贝的要求很多,轻污染型企业会演变成重污染现象。而关键的是,谁来控制合理的规划,知情的人谁有权提出规划意见,规划权力部门是否愿意凭着一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而改变他们的决策?
最后又回归成一个问题:环境防护距离究竟能起多大的作用?!就好像是已经走上不归路的环评,能在污染源头控制上发挥多大的作用?还是走边路解决历史问题,等着背书和背锅!
1、批复了环境防护距离的建设项目,对于区域地块规划的控制几乎无效,报告书只针对项目,对地方政府的规划起不到约束作用,只能影响企业的验收。
2、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如果规划采纳了就能起到较好的作用,但规划可以不采纳。3、新的环评审批已经基本(只能说基本)抛离卫生防护距离,以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作为环境防护距离确定的依据,但前已批复环评文件要求执行卫生防护距离的仍需执行,这是环境部门挖给自己的大坑。而如何使环境防护距离在地块规划开发中发挥真正的作用,又是摆在环评中的重大课程。4、环保领域里,环评已经不当大哥多年了,但一出事,整个社会氛围依然不依不饶,始终会拿环评说事。带有防护距离的项目,其禁区永存,而房地产项目环评的一系列动作,让房地产可以肆无忌惮地包围有着环境防护距离的企业,环评改革的得失成败可以略见一斑。长沙比亚迪公司的建设过程是环评改革过程的见证者,尤其是经历了从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到控制大气防护距离的转变过程,个中原因和事件始末是一个错踪复杂的事情。也许,这件事情厘清了,我们的困惑也清楚了。也也许,本身就是个理不清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