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这64人被警方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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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龙南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投案自首的第二次通告
为依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敦促龙南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投案自首有关事项第二次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龙南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必须在 2021年9月22日前进入缅北地区隔离点,2021年9月30日前入境回国,并在回国前3天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镇(街道)或派出所报备,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二、凡是2021年9月22日前未进入缅北地区隔离点,2021年9月30日前未入境回国的龙南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一律从严追究偷越国(边)境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对组织、雇佣龙南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的老板(包括矿山老板),从严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是2021年9月22日前未进入缅北地区隔离点,2021年9月30日前未入境回国的龙南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一律根据相关线索,从严以电信网络诈骗、赌博予以立案。
四、凡是拒不配合、逾期不回的龙南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公安机关拟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通告、规定进行惩戒,冻结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关停其相关的通信号码、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将影响个人征信、子女升学就业、建房用地审批等。
五、对2021年9月30日前仍失联未取得联系的龙南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公安机关拟会同有关部门视情对失联人员户籍依法提请按程序注销。户籍被注销后,将影响其国籍的甄别,导致今后无法回国。
龙南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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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反诈专业队
编辑: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