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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抢“破案会战”打响!龙南多人被抓

龙南公安 2022-11-18


9月1日
赣州市公安机关为期4个月的
打击盗抢犯罪“破案会战”行动
全面展开
龙南市公安局贯彻落实上级部署
压实责任、迅速推动
行动开展以来,多人落网
“破案会战”取得良好效果
👇👇👇👇

入室盗窃,拘!



近期
龙南市公安局连续接到多起盗窃报警
接警后
刑侦大队民警立即组织警力
前往现场进行勘查
由于多起警情基本相近
民警将多起盗窃案件进行串并
再进一步的分析研判下
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罗某潇
9月1日
刑侦大队联合合成作战中心
通过蹲守布控
于龙南一宾馆内将罗某潇抓获归案
目前
犯罪嫌疑人罗某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盗刷微信、支付宝,抓!



8月31日

龙南市公安局接到王某报警称

自己开摩的拉客时

对方用支付宝和微信付车费

后因自己对手机操作不熟

被对方转走自己微信和支付宝的3000余元

遂报警寻求帮助

民警接到报警后

立即开展走访摸排

经多次综合分析研判

迅速锁定嫌疑人李某、曹某

于9月3日将两人成功抓获


偷鸡,抓!


2021年8月
桃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
自己养鸡棚内的十多只成鸡被偷走
接到报警后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后在刑侦大队的大力协助下
迅速锁定嫌疑人王某平、钟某辉
经查
王某平、钟某辉为饱口腹之欲
深夜骑摩托车窜至清源村王某养鸡棚
将棚中十几只成鸡偷走据为己有
9月2日
民警于龙南县城将两名违法嫌疑人抓获
目前
王某平、钟某辉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后民警将被盗的成鸡返还给事主
得到事主的肯定与感谢



/ 2021.09.06
【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龙南公安将牢牢树立

“小案快侦、抢案必破、盗案多破、有赃即追”

打击传统“盗抢”犯罪的工作理念

对各类盗抢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

促进全市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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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刑侦大队、桃江派出所

编辑:新闻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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