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舆论极化的症结、成因与反思
摘要 本文聚焦数字新闻实践与舆论极化的关系,从数字新闻的本质出发,发现数字新闻生态系统极易形成观点集中的景象,成为滋生舆论极化的绝佳土壤,造成极端观点的泛滥。在剖析数字新闻生产助推舆论极化的具体机制的同时,本文也探讨了约束舆论极化的可性能路径。文章进而提出应从舆论极化的症结和成因出发,从新闻价值和新闻生产文化两个角度实现对传统新闻生产理论的革新;而数字时代的新闻生产理论的建构应该以媒体、平台和用户的协同进化视角为核心理念。
关键词 数字新闻;舆论极化;理论建构;协同进化
一、引言
数字化进程令全球新闻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重构,从而使“数字新闻”(digital journalism)成为我们理解信息生态和信息社会的一个关键概念。在这一转型过程中,数字新闻一方面在技术赋能下焕发出空前高涨的“生产热情”,在形态、样态、业态等不同维度上都呈现出开放多元的面貌,极大增强了主流新闻内容的吸引力和用户黏度,推高了传统媒体机构和新闻从业者个人的影响力;但另一方面,也衍生出技术、媒体和用户互构关系中的诸多负面效应,在“人人都是记者”“推荐算法最懂你”的技术和市场的双重逻辑下,数字信息生态系统中的谣言、假新闻、虚假信息、失范言论、极端思想等一系列失范现象触目惊心,舆论极化(the polarization of public opinion)便是其中较为典型的现象之一。
所谓舆论极化,意指在新闻生态下,人们最初持有的某些价值或立场偏向,经数字媒体平台机制的作用后,进一步朝原有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分布与群体表达结构,甚至构成大规模话语暴力的现象。[1]对舆论极化的系统研究自20世纪60年代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发端,当时的很多心理学家通过考察现实中的群体决策过程,发现了个人判断和群体共识之间的差异,“在观点的同一方向上,经由群体讨论之后所形成的群体态度,往往比讨论之前群体成员个人态度的平均值更趋向极端化”,是为舆论极化的社会心理基础。[2]之后,许多研究进一步证实了群体极化以及相关联的舆论极化在现实交往和互联网上的存在方式和影响机制。
关于舆论极化的描述性研究颇多,但成因研究则较为有限。研究者从多个学科领域中借鉴相关理论对舆论极化进行归因解释,这些理论从社会心理学(如社会比较理论、有力说服理论)、认知心理学(如认知基膜理论、选择性接触心理)、新媒体技术(如网络匿名性和虚拟性、新媒体传播的反复性和连续性、社交媒体的回音壁特征)、信息生产传播机制(如信息碎片化、算法生产和推送信息等)等不同视角剖析造成观点极端、群体对立、舆论撕裂的因素。这些研究结论因涉及范畴广泛且论证逻辑复杂,故得出的结论也莫衷一是。但尽管如此,不同领域的学者都在下面这一结论上达成共识:舆论极化现象在传统媒体环境下固然也存在,但进入数字时代后,其程度之深和形式之复杂,已对健康的信息生态和社会文化的构成了威胁;因此,对舆论极化现象的研究和反思,也就不仅关乎我们对数字环境下新闻和舆论发展规律的准确理解,也关乎我们在数字时代营造理性、建设性的文化生态的现实路径。
基于此,本文聚焦数字新闻实践与舆论极化的关联,试图回答如下几个问题:1.从数字新闻的本质属性出发,我们能够归纳出舆论极化的何种症结?2.数字新闻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助推了舆论极化的形成?3.我们又应如何基于对舆论极化症结和成因的分析,展开对新闻理论,尤其是新闻生产理论的反思?这些探讨对于数字时代新闻生态系统良性运作的理论建设和实践指导有着突出意义。
二、数字新闻与舆论极化的症结
技术与新闻的交互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的兴起,新闻的“类型学”体系中因而也新增了“线上新闻”(online journalism)或“互联网新闻”(internet journalism)的分支。随后,学界开始意识到互联网的普及带来的不仅是新的制作手段和传输渠道,更是新的生产方式和扩散逻辑,这是隐藏在令人眼花缭乱的技术与平台迭代过程背后的潜在结构。如今,全球性的、庞大的数字平台,承载着技术、媒体、用户等诸多行动者之间的复杂关系,催生出日趋丰富复杂的数字新闻实践。数字新闻的生产实践模糊了传统建制新闻学中基本要素之间的分野,逐渐模糊甚至消解着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把关人与受众之间、受众需要(need)与受众想要(want)之间的界限。可以说,数字新闻的出现和发展上颠覆了我们对传统新闻实践基本要素的理解。[3]传统新闻学原理和规律也因此而被认为不再适用于解释数字时代的新闻实践机制和行动,关于数字新闻的学理研究也应声而起,逐渐孕育出“数字新闻学”理论体系的建构需求。
关于什么是数字新闻,研究者近年来基于不同的关注点提供了各种阐释和界定。其一,关注实践形态:数字新闻是指在网络化生产、传播和消费过程中流通的新闻和信息,其中“网络化”(networked)是其关键的特征,数字新闻是因网络化的新闻内容的流动而形成的新兴信息生态的产物,体现了传统新闻建制下的生产模式的全面崩塌。[4]其二,关注实践过程:数字新闻是数字时代新闻采集、报道、文本制作和辅助传播的综合行动,这一持续变化的新闻实践是对数字媒体环境的社会、文化和经济逻辑的及时回应和重新塑造。[5]其三,关注实践技术:数字新闻是利用数字技术的交互式多媒体功能,以及数据驱动的调查方法,进行的新形式和新模式的新闻叙事报道。早期的研究往往通过明确使用特定技术或者组合多种讲故事的工具来定义“数字记者”,但他们也逐渐意识到使用诸如视频制作的特定技术和社交媒体的特定平台并不能充分体现数字新闻的内涵、激活数字新闻的效能,进而提出技术的思维必须成为新闻观念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研究者对于数字新闻的理解,虽然出发点和关注点不同,却基于大抵相同的认识论共识,那就是:技术的社会塑造已在数字新闻的生产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6]数字新闻的“数字性”不仅反映在表现形态上,更是对不断变化的媒体环境的现实适应和相互影响,亦即强调媒体、平台和用户等关系之间的协同进化路径(co-evolutionary approach),只有基于同构共生的关系视角方能准确把握数字新闻的本质和表征,[7]厘清数字信息生态系统的内在复杂性。而正是在这种复杂的新闻生态下,我们得以归纳出舆论极化的各种症结。
首先,在新闻的数字化转型中,新闻生产的权力归属问题居于学术讨论的核心地位,关于“谁”是数字时代的新闻工作者的问题饱受争议。“人人都是记者”是早在参与式新闻(participatory journalism)生产模式的雏形时期就出现的一句“口号”,这一口号受到大众(亦即传统意义上的“新闻受众”)的拥护,是因为它令人们相信包括自己在内的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新闻报道者。若不考虑现实传播制度和政策的因素,这在数字技术的辅助之下已基本成为现实,今天我们在数字新闻环境下看到的大部分新闻内容,都来自“非专业”的新闻生产者。大众在“前数字”时代常被视为被动接收新闻的受众群体,而如今他们不再是消极的新闻参与者,不再寄望由新闻编辑部来“决定什么是新闻”并不加批判地拥抱新闻内容。同时,各类先进的算法技术可以实现新闻的自动写作、分发和推荐,决定了数字媒体平台的新闻内容以符合用户个性化需要的方式展示。新闻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牢固稳定的关系被破坏,也让新闻著作权的认定变得复杂。舆论结构失去中心、权威和平衡,为极化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其次,新闻生产的权威消解与去中心化,造成了新闻外延的无限延展,从而使传统的新闻评判标准失去效力,带来了非专业的、形式驳杂的新闻信息被“当作”新闻来组织舆论。在数字时代,新闻编辑室不再必须是新闻生产过程所有决策的中心;相反,数字新闻机构正在慢慢地摆脱传统的新闻编辑室,大多数新闻制作过程都以数字化的网络平台为依存,也都不同程度上将用户的需求,尤其是情感需求纳入了对生产的考量。数字新闻提供的内容因此相当广泛,涵盖传统意义的报道、社交媒体帖子、用户的评论、博客、播客、视频、VR新闻等各种内容和形式,融合了个人和媒体的信息、私人和公共的问题、事实和虚构的内容。普遍性评判标准的缺失,使数字新闻几乎完全成为一种为转发而生、为点赞而生的信息产品,其在情感维度上诱发极端行为的可能性也就变得更大了。
再次,数字新闻的发展也打破了传统的新闻时间观念和新闻生产规范,客观上拉低了新闻信息的总体品质(quality)。互联网的技术属性使新闻从发生到接受的时间线程极大缩短,数字新闻以更及时的方式到达受众,生产者得以通过电脑或者移动设备实现新闻的瞬间发布。但是,速度可能导致事实信息的减少,碎片化、立场性、情绪性的信息泛滥,造成普通人难以消化的新闻过剩和信息过载,这种过剩和过载难免需要通过情绪宣泄的方式来消解。此外,数字新闻的生产方式呈现出与传统新闻也迥然有别的非规范性。传统新闻业围绕着“客观性”话语,建立起一套明确、严苛的专业程序以规制新闻生产过程,新闻记者通常需要经过学习培训和反复实践掌握上述专业规范,达到新闻机构的采编要求。而在数字环境下,虽然人人都可以参与生产,却缺少关于如何制作和分发内容的清晰规则(实际上也无法明确谁应是制定规则的主体),这消弭了传统媒体严格的把关程序,带来了包括真实性在内的新闻品质的各种问题,为旨在煽动情绪的低质信息和恶意信息的传播预留了巨大的空间。
最后,在数字技术的作用下,主流的新闻叙事规则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走向全面的液化和碎片化。尽管媒体记者在新闻制作方面仍然保持着相对的优势地位,对新闻的选择、来源和信息的使用具有较高的决定权,但非新闻专业的行动者和算法写作推荐技术在新闻制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影响力和权力决然不可忽视。新闻在传统新闻学的视角下被视为“历史的初稿”(the first draft of history),代表着事实的固有性;而在数字化的进程中,新闻则代表着流动性、可操作性。网络化的新闻流动构成了数字时代的信息生态系统,新闻叙事与传统相比,有三个方面的特征:“叙事视角由客观转向主观,叙事落点由全知转向个体,叙事线程由连续转向碎片。”[8]这样的新闻叙事转变影响用户的新闻接触和解读,主观化的新闻设定、碎片化的新闻内容和网络化的连接体系,都极易形成观点集中的景象,成为滋生舆论极化的绝佳土壤,造成数字新闻时代的新闻生态环境中极端化观点的泛滥。
三、数字环境下舆论极化的成因分析
从上文针对数字新闻特征的分析,已令我们在相当程度上理解了这种新的新闻生态与舆论极化之间可能存在的相关性。在这一部分,我们将循着一种“技术-文化”分析路径,探讨舆论极化在数字环境下的成因。
在新闻业数字化转型初期,人们对即将到来的新的信息环境抱持乐观的情绪,普遍认为:数字新闻的关键特征是网络化连接,既然在生产、分发和接受的整个过程中,新闻是自由流动和被分享的,那就必然能够促进用户在互联网的公共空间上接触到多元的观点,理解不同的视角,倾听不同的声音,进而通过公开、平等和广泛的讨论,最终达成相当程度的社会共识。如今看来,这样的设想不啻一种技术乌托邦主义。在现实的数字环境中,观点对立不可调和,矛盾激烈极化现象比比皆是,很多时候人们甚至毫不在意新闻报道的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呈现了完整的真相。在当前的数字生态中,新闻、技术和用户之间经协同进化机制建构的信息生态系统,在事实上成为培育舆论极化的土壤,助推了舆论的极化程度,体现了包括媒体、平台和用户在内的数字新闻生产主体对技术的滥用。对于舆论极化的形成,他们共同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在数字时代舆论极化的首要成因是新闻生产的平台化或社交化。新闻媒体机构如今愈发依赖脸书、推特、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这些平台是实现新闻分发、吸引用户、建立机构和个人品牌的主流方式。数字平台的可互动性和可对话性特征,一方面令媒体机构与用户建立亲密的线上关系成为可能,记者不仅可以不加限制地推广和分享他们的新闻作品,还可以访问和连接他们的受众,平台的对话功能有助于加强新闻机构记者与受众之间的交往,进行联系、讨论或支持;但另一方面,平台的对话和互动机制也迎合了个体的自我概念认知心理,受众有意寻找群体性社会身份,往往会因为相似的兴趣、爱好、观点、立场、态度或情绪迅速聚集,形成小群体的认同,同时与那些持有不同观点的群体进行区分,因此加剧了群内认同和群间对立。
其次,数字平台对推荐算法不加批判的使用并因此获得的智能化信息供应能力也加剧了舆论极化。如今,绝大多数平台采用智能推荐算法帮助用户应对信息洪流,为用户提供千人千面的个性化信息服务;但是算法推荐的机制又迎合了人们的选择性接触的心理机制,不可避免地制造了信息茧房。人们总是特别倾向于选择接触与他们预先立场相一致的信息,也更倾向于只跟与自己有相似价值观的人进行交流;面对与个人预先立场不一致的信息,则会进行抵抗反击,以此强化和保卫原有观点。平台通过定义推荐算法和设置各种指标(如阅读量、点赞、转发、评论等),理解受众的品味、兴趣和爱好,不断优化推荐机制以期顺应用户的个性化信息需求,实现更加精准的个性化推荐,因此决定了用户面前的个性化的新闻内容和呈现顺序。媒体机构和记者也可以凭借平台各项指标的后台数据的解读,确定受众热衷的新闻故事和观点立场,调整新闻叙事的方式。数字平台信息供应能力还体现为可共享性(shareable)和明确立场(positionality)的能力,即平台通过各种机制鼓励持有相似观点的人们在分享中拉近距离。在传统的新闻客观性规范中,媒体则往往采取远离行动、凌驾于纷争之上的发言立场;而在数字平台上,媒体在事件和新闻中则理直气壮地“选边站对”,因为这样不仅有助于通过明确的立场来识别和吸引目标读者,更可以刺激用户的分享转发,建立新的社会联系,吸引更多的受众群体,极端观点和言论由是而得到鼓励。
第三,用户权力在数字新闻网络中的放大使舆论极化缺少相应的约束机制。传统意义上的受众在数字新闻生产中的权力得到极大释放,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媒体机构和记者依赖的各种数字平台。其一,受众拥有通过“点评转”的方式来评价新闻质量的权力,新闻机构也会实时关注社交媒体的指标数据分析,了解其发布的新闻获得多少关注和分享,这势必会影响到传统媒体机构的新闻选择,因此受众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决定什么是最重要的新闻。其二,社交媒体的众包功能改变了传统的新闻生产模式,记者使用众包方式可以更快、更有效地确定公众对某个事件的感觉,获得新闻来源、新闻思路或新闻观点。其三,受众通过使用社交媒体平台的各种反馈机制参与到记者的网络中,如受众的点赞和讨论能够帮助特定新闻议题进入“热搜榜”,从而为机构媒体的跟进报道指明方向、设定思路,受众因此在定制新闻主题和内容上变得更加重要。受众在数字化平台上的权力大增,必然导致受众的某些群体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所受约束较以往更少,这也为舆论极化营造了空间。
最后,主导数字新闻行业的商业逻辑和市场利益是舆论极化的终极保护网。在我国,虽然新闻媒体是国有公共机构,但新闻竞争的主战场——数字化社交平台——则是纯粹的商业企业。对于这些平台来说,新闻传播活动固然有着公共文化属性,却也必然要服膺商业企业的逐利原则。在这种情况下,迎合大众心理、纵容极端表达,并据此吸引流量的“数据经济”成为颠扑不破的行业理念。在这一理念的作用下,平台从资本市场的逻辑出发,将新闻用户首要地视为消费者而非公民,迫使新闻记者迎合受众的“想要”而不是“需要”。在市场利益的驱使下,数字平台和新闻媒体都在追求用户“点击”的爆炸式增长,这势必导致各种迎合受众心理的假新闻、谣言、虚假信息的大行其道,标题党或者带有误导性的标题的大量浮现。媒体机构则不断强化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以激烈甚至极端的方式,诱使用户点击文章。如此即时可见的市场热度衡量指标极易将新闻机构演变成社交网络上带有观点聚焦功能的节点,失去其平衡调节作用;加之受众的社会群体比较和选择性接触心理,持有同一观点和立场的用户会越来越聚合,与持有对立观点和立场的群体越来越远,凸显舆论的极化。
综上,本文从四个方面归纳了数字新闻生产助长、加速舆论极化的机制。尽管数字平台在媒体和用户的共同参与下培育了形成舆论极化的土壤和环境,但是通过调整数字平台的技术可供性的方向和程度,是能够有效改善舆论极化的现象的。政治学家伯克哈尔特等认为,人们在商讨和辩论中如果能够保证如下三个要素的加入,就会减少意见之间的激烈冲突,缓和极端情绪,产生出平衡甚至认同的观点,这三个要素是:决策要素(decision-making element,指多个竞争性的意见提供以做决策)、民主要素(democratic element,指对异己意见的尊重和考量)、对话要素(dialogue element,指始终保持以事件为中心的讨论)。[9]基于此,平台可以通过设计相应的制度扼制舆论极化所能产生的消极影响:其一,调整新闻推荐算法机制,以公开平等的方式将不同观点和立场的信息赋予相同的曝光机会;其二,建立事实核查机制,在最大程度上确保平台上流动的新闻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不实信息或不良新闻进行做出系统标记;其三,在用户点击新闻内容之后,促使用户不断与新闻内容互动,鼓励长文本和短视频以抵抗碎片化信息带来的一知半解。当然,对于这种约束机制得以实现的现实路径的讨论,需要专门的研究来完成。
四、对数字新闻生产理论的反思
数字新闻生产催生舆论极化的机制表明,当代数字新闻行业的转型实践和数字媒体平台的逻辑紧密相关。[10]简而言之,是数字化为新闻业设定了遵循的议程,而不是新闻业为其数字化的化身设定议程。对于数字新闻的理解,应该优先于“数字”而非“新闻”的考量。与其将数字新闻学理论视作传统新闻学理论的数字化迭代,不如将其理解为数字逻辑在新闻行业中的体现。当前,已有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在尝试建立新的范式之下的数字新闻生产理论的探索。而对舆论极化的症候和成因的考察,有助于我们对数字时代的新闻生产理论进行反思。
对舆论极化症结和成因的分析,让我们看到数字新闻业逐渐形成了一种价值极化的专业文化,极端观点拥有合法的形式和广阔的流动空间,新闻成为人们用于情感宣泄的一种话语资源,数字平台通过各种功能设计等方式鼓励甚至刺激观点冲突,演化成极端的意识形态。[11]这显然无助于良性信息生态的形成,造成新闻业和信息生态的非公共性。如今,全球新闻业正在围绕数字化技术进行结构重组和价值重构,数字新闻生产在本质上已与传统新闻生产大不相同,只有重新建立新的研究范式,探寻数字新闻的本质和规律,才可能推进新闻学理论的发展潜力,规避其不良效应,建设数字时代新闻生态系统的良性演进路径。
首先,对舆论极化的考察促使我们回归本质,透过数字信息生态,去反思关于新闻的本体论问题。随着媒体技术的发展,对于“什么是新闻”这一新闻学的根基性问题的回答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什么信息才能成为新闻,在不同时代的新闻业有着不同的表现,激发中外新闻学界提供科学系统的解释。对此,有三项关于新闻价值的研究精准地折射了这一变化过程。Galtung和Ruge在1965年发表的《外国新闻的结构》(The structure of foreign news)一文对新闻价值分类法的研究拥有广泛的影响力,是关于新闻价值的里程碑式研究。[12]随后,在2001年,Harcup和O’Neill对此新闻价值的分类法进行了更新,他们对英国三家代表性的全国性日报(《太阳报》《每日邮报》和《每日电讯报》)在1999年中一个抽样月内发表的主要新闻报道进行了内容分析,发现主要的新闻价值有10条:权力精英(关于有权势的个人、组织或机构的故事)、名人(关于已经出名的人的故事)、娱乐(关于性,娱乐圈,人情味,动物,戏剧性,提供幽默、娱乐的机会,娱乐性照片或诙谐的标题等)、惊喜(具有惊喜和/或对比元素的故事)、坏消息(带有特别负面色彩的故事,如冲突或悲剧)、好消息(带有特别积极色彩的故事,比如救援和治疗)、重要性(在数量上被认为足够重要的故事,涉及或潜在影响的人)、相关性(与受众相关的议题,包括世界的、群体和国家的故事)、后续报道(关于新闻中已经出现的主题的报道)、报纸议程(设置或符合新闻机构自身议程的报道)。
进入数字时代后,新闻拥有了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庞大的受众基数和更为广泛的群体基础,各种实时在线新闻为记者提供即时反馈,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新闻选择和呈现方式是否正确,也因此实际上改变了新闻选择与呈现的一般性规律。Harcup和O’Neill继续通过对已发表的新闻进行内容分析,并在2017年发表了研究成果。他们首先选择了英国10家报纸,对每一家媒体选择了一个抽样周的样本,考察了在主流新闻的新闻价值观;然后选择同年英国新闻受众在社交媒体上最愿意分享的新闻作为第二个数据库,展开比较分析。鉴于当今新闻业在数字时代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他们重新修订了一套当代新闻价值观的指标。研究发现,新闻价值相对传统时代体现出了一定的稳定性,但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变化甚至是基础性的。比如,数字新闻价值体系强调了视觉的重要性,引人注目的视听产品本身就是一种新闻价值;冲突性和排他性的价值也被凸显;“可分享性”(shareability)作为新的价值维度被重点提出,意指新闻在社交媒体平台能够被分享和评论的潜力。作者认为,关于探讨新闻价值的研究使得新闻选择的过程更加透明,也更容易理解。然而,没有任何分类法能够解释新闻价值变迁背后的逻辑,对此,需要我们随着新闻实践的不断变化去做出持续的归纳。[13]
其次,舆论极化的存在也彰显出对“新闻生产的文化研究”的重要性。这一点也在现有的数字新闻学理论文献中得到体现。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媒体、用户和技术之间存在着协同进化的机制,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涌现,对于数字新闻生产的理论建构探索也永远不会终结。许多研究者通过对数字记者进行深度访谈的方式,从其内在的主动认知和行动来理解数字新闻。例如,Perreault和Ferrucci采用规范化过程理论(normalization process theory)视角,关注数字新闻的实施、嵌入和整合的过程,具体是指通过工作组织的实施,使数字新闻实践成为常规惯例,并且嵌入到社会环境中进行整合的过程。[14]当技术的物质实践成为“日常”,嵌入到具体社会环境中,作为人们实现工作的过程存在,仅通过最新的技术进步来解释今天的数字新闻工作是徒劳无益的。数字新闻是嵌入新闻惯习(habitus)的一个过程,这种惯习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既保持稳定,也进行自我调试,促进新闻业从自内而外的蜕变和发展。因此,数字新闻生产者明确将数字新闻视为“已融入社会环境”的“物质实践”。[15]新技术实践的实施是通过以下四种机制实现的:连贯性(coherence)、认知参与(cognitive participation)、集体行动(collective action)和反思性审查(reflexive monitoring)。通过生产者的能动性的表达,技术在过程中已经成为数字新闻领域的一部分,它随后进入了颠覆性发展,最后发展为一个完全规范化的领域。也就是说,对于这个数字新闻领域的参与者来说,已经没有所谓的“数字新闻”了——它就是新闻实践本身。
五、总结与讨论
数字化给新闻业带来了速度和创新,赋予数字新闻灵活性、复杂性、社会性、连通性、可存储性、可搜索性等特征。数字技术为新闻业提供了收集和分析数据的机会,与各类公众亲密接触,讲述多面向的故事。数字新闻学已经成为一个跨学科的新学术传统,不仅是新闻学界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正在进入一般性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乃至技术哲学和信息科学的视野。在这样宏大的理论进程中,舆论极化既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与症候,也是指向一系列重要理论问题的标识物。
Duffy和Ang指出,数字新闻的大部分学术研究都是从新闻的角度开始的,而不是从数字化开始的——换句话说,从关注新闻业的变化开始,而不是关注数字化或“我们能做什么”。[16]但数字新闻的种种实践行动已经深刻表明,今天的数字新闻业早已不是传统新闻业在数字时代的延伸延展,而是自内而外、自下而上对传统新闻观念、规则和理论的冲击与颠覆。在区分谁是数字记者或谁不是数字记者时,仅根据技术来辨析两者的差异是不够的。事实上,记者使用这些技术工具的方式因组织和目标而异,[17]也因此产生不同的效果。数字新闻所依赖的技术对于参与者来说更像是一个进化的(evolutionary)过程,而克服舆论极化则是进化路径中必须要实现的突破。
从数字新闻生产与舆论极化的关系来看,新闻的生产者、内容和平台之间的协同进化关系是刺激舆论极化形成的根本原因,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思路。对数字新闻生产理论的发展和建构应以“协同进化”视角为核心,要清楚地看到数字平台的技术可供性、媒体与用户的能动性使用策略和方式之间互动关系建构的数字新闻生态系统,较之传统的新闻生态系统更具破坏性和颠覆性的一面。此外,我们也要看到数字新闻实践、制度和价值体系对数字媒体平台文化具有反向塑造作用。诸如,推特这一社交媒体平台从最初的社交软件工具到全球新闻编辑室的“合法化”过程就由记者、新闻机构和用户对平台的巨大热情所致;[18]Facebook也在自动化和人工化的形式进行着编辑干预和策展决策方面的各种尝试。只有关注数字媒体平台不断变化的技术供给和商业模式,才能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实现对数字新闻的准确理解,并对由数字新闻催生出的包括舆论极化在内的生态性问题做出符合公共利益的回应。
➤作者简介 杨洸,深圳大学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大学媒体融合与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广东深圳 518061
➤原文刊载于《新闻界》杂志 2021年第3期“数字新闻学”栏目,第4页至10页,参考文献详见原文
版式编辑/兰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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