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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交易,交易亏损也得处罚吗?

2017-10-14 庄志明律师 法之剑

这一个星期,股市走势不错,红旗招展,股民欢颜,喜迎盛会。昨晚,我兴高采烈地看了看新浪微博“证监会发布”10月13日的公告: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四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内幕交易案,2宗内幕交易案。

 

按理,证监会对违反法律法规,破坏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是件好事,当拍手称快,可评论里有个别声音阴阳怪气,莫名其妙到这里喷这究竟为了什么?反对证监会对违法乱纪分子进行处罚?挫伤和动摇证监会从严治市的决心?

 


这种信口开河,毫无新意的言论若放在三、四年前的网络上尚能赢得一片喝彩,可现在基本已没有市场了,最多会触碰到几个撒逼的G点,引来稀稀拉拉的几声尖叫而已。

 

写这评论的人你有脑子没有?没有依据瞎逼逼啥?你若有证据,你不去举报不去爆料,你不是孬种吗?你若没有证据,在这胡扯,还不是坏种?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说,这都不是个好人!

 

证监会该次通报的两起内幕交易案违法行为人的股票交易均未有违法所得,也就是说内幕交易投机失败了,但证监会仍然给予了处罚。这里,恐怕一些读者会有些纳闷,内幕交易为什么会无违法所得,这些人傻?行为人无违法所得,为什么要进行处罚呢?处罚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内幕交易听起来很厉害很高深的样子,特别在我国,很多散户做梦都想搞个内幕信息,然后快速买进股票再抛售挣大钱。但其实并非这么简单,内幕交易未必就一定会赚钱。在股市里连续滚打跌爬有10年以上的股民都应该知道,牛市里任何消息都可能成为利好,熊市里任何消息都可能成为利坏,不牛不熊的市场时,任何消息对后市的作用都是难确定,不易预料的。

 

所以,不要认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就一定挣钱。本律因工作原因,也会获悉内幕信息,但本律从不会以此投机,一来这是违法的事俺这老实人不会去做,二来就是做了也未必挣钱。违法又不稳操胜券的事还是不做为好。

 


你得了个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以为有什么了不起,提心吊胆、偷偷摸摸违法买进股票了,指望股票后期能上涨,可整体市场不给力,投资者信心不足,不看好上市公司此次资产重组后的前景,股票又怎么起得来?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股有盈亏上下,此事古难全。

 

这里我不妨说点股票投资的诀窍,股市走牛时,水涨船高,95%以上的股票都会获利;股市下跌时,覆巢之下焉有完卵,95%以上的股票都会遭殃。市场就是这么给力,市场就是这么残酷,谁也不能大胜于市场。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要叫你们关注“法之剑”了吧?法之剑告诉你们怎么脱单,怎么离婚,怎么看球,怎么旅游,还告诉你怎么投资,这么好的公众号,你不关注怎么行?

 

当然了,内幕信息毕竟是内幕信息,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掌握更多信息的人会有更多的优势,这也是不争的事实。考虑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政策秩序,法律还是要禁止内幕交易的。

 

《证券法》:“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这些铁的法律规定必须时刻牢记,不要心存侥幸。

 

这是一个信息技术的时代,任何的股票交易都会留下痕迹,逃避内幕交易的查处已变得非常艰难。市场不相信眼泪,法律也不相信眼泪。内幕交易,即使亏损了,也得处罚。

 

《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因此,对内幕交易,有违法所得的依照违法所得的倍数处以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就是证券主管部门对上述内幕交易案高晗、罗天宇夫妻等人处罚的依据。之所以对无违法所得内幕交易进行处罚,是为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全覆盖惩处,避免因违法行为人未获利而逃避处罚。而在《刑法》中还规定了内幕交易罪,对内幕交易情节严重的予以刑事处罚。

 

目前的股市尽管已从两年前股灾的泥潭中踉踉跄跄走出来了,但身上仍带着泥泞、污迹,因此,洗洗澡,治治病,正衣冠,正当其时。中国股市长期的顽疾就是弱肉强食,大股东、董监高滥用信息优势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屡见不鲜,顽疾不根除,建立健全一个公平、有序、有活力的证券市场就是一句空话。

 

对利用内幕信息买进、抛售股票,妄图牟取不法利益,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证券主管部门乃至司法部门必须依法打击,严肃处理,坚决维护证券市场的良性秩序。

 

长治久安,离不开一个朝气蓬勃的股市。国家要呵护股市,毫不留情地打击不法行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拿出呵护房地产十分之一的劲头治理股市,不愁股市风清气正,蒸蒸日上,股民安居乐业,心宽体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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