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燕子飞走了,A股的春天就要来了!
11月10日,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的公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电影明星赵薇及其丈夫黄有龙以后5年或将被禁入证券市场,并被处以罚款和警告。
证监会称,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加之“因其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严重误导了市场及投资者。
这就是龙薇传媒,200万的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我也是醉了
由此看来,证监会对赵薇等人作出相应处罚,理由充分,证据确凿。
经向庄志明律师咨询了解,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如此说来,市场禁入决定对赵薇的打击将是致命的。
先来谈谈关于赵薇“被禁入”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2016年底,外界突然赠送了赵薇一个“女版巴菲特”的美誉,源于她拟以30.6亿控股万家文化。
但是,对于这笔钱的来源,一度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赵薇真这么有钱吗?后来,就有众多媒体披露了,是的,赵薇很有钱,因为她的丈夫黄有龙是神秘富豪,投资了多家上市公司,旗下还有多家注册于境外的企业,据称,赵薇夫妇身家共计有57个亿。
后来因为龙薇传媒提供虚假和误导信息,并有重大遗漏行为,严重误导了市场及投资者,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最终,这场51倍杠杆的收购大戏以失利收场。由于龙薇传媒的介入,让万家文化的投资者损失惨重。
目前,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龙薇传媒在此事件中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向龙薇传媒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上市公司提起诉讼,进行索赔。
据业内人士称,虽然赵薇个人未必要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责任,但如果她能够敦促龙薇传媒承担责任,将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公众形象。
再来说说,赵薇是如何完成了从一个电影明星到资本运作高手的华丽转身呢?
首先,得利于那个隐形富豪的丈夫黄有龙。坊间一直有传言,他曾是落马的深圳市前市长的司机。大家都明白,这里面的信息量就很大了,他是如何完成资金的原始积累的呢?呵呵,有玄机。
其次,赵薇的“朋友圈”很强大。据说,其中包括马云、史玉柱等商界大佬,他们的关系更从友谊延续到了生意场。
再有,赵薇的眼界、能力和敛财手段颇为了得。除了积极参加各类商业活动,接拍各种广告,结识各式“大师”外,甚至为了捞金逐利不惜与台独分子进行合作,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就不展开来谈了。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爱慕金钱是本性,这无可厚非,但一定要以正当的手段获取,不义之财不应拿,也不能拿。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孔子也说,有钱有地位,这是人人都向往的,但如果不是用“仁道”的方式得来,是不能让人接受的。
应该说,仁道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基础,也是生活的原则。无论是富贵还是贫贱,都不能违背这个为人处世的基础和原则。
赵薇,准确地说,你现在不仅是一个影视明星,更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都说,精明的最高境界就是厚道。的确,厚道才能赢得人心,仁义才能获得信任,诚信才能拥有成功——这也是你好朋友马云信奉的“功守道”!
向来,得到者多助,失道者失寡助。做人,仁道不能丢呵。
虽然,这30万的处罚对你来说是九牛一毛,但对你个人形象的损失却是难以估量的。一个人的诚信,一个人囗碑,是无论用多少金钱都无法弥补和获得的。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一个被人们崇拜的偶像,学习的榜样,应给社会和他人起一个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并有义务、有责任,维护自己的社会形象并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所以,小燕子,请好自为之吧!
此外,证监会今天针对赵薇等人的违规行为,大胆作出的拟处罚,在我看来,正是一次杀鸡儆猴式的广而告之,有着深远和广泛的警示意义,它让我们对海晏河清的证券市场充满了信心,也意味着严格的监管,将使中国股市更加具有投资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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