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教育部出手了!有这些行为的学生,将开除学籍!

央视新闻 法之剑 2021-06-17

编者按:希望教育部说到做到,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将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要求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要依法予以撤销和注销。

明确指导教师是第一责任人

教育部称,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在学风建设、学术诚信养成、学位论文审查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仍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教育部明确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形成常态化的查处工作机制,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考评体系,完善查处办法,规范查处程序,加大惩戒力度。

教育部称,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指导教师分别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承担各自职责。

指导教师作为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要求学位授予单位加强原创审查

此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要设置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要做好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学位授予单位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学位论文原创性审查。

教育部表示,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负责人要进行处罚和问责;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要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要依法予以撤销和注销。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各高等学校抓紧部署专项检查,并将依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备案信息平台和有关动态监测数据,对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专项督导。


流的是教师的泪,伤的是教育的心

上海警察“教科书式执法”的价值思考

陈小武教授性骚扰女生,会不会被拘留?

我们的教育是为谁服务的?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事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宗教活动,好不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