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斌案:官方公信力不能任性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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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政协副主席刘守斌短短两天之内成为炙手可热的网红。俗称是人红是非多,如今是是非多了人才红,这个结局估计这位副主席是始料不及的。
酒后驾驶的女司机终究没溜得掉,被当地警方扣分、罚款等处罚,而与刘副主席同行的那位对交警动手并打掉警帽的汪姓男子(身份至今不详)也因为暴力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而被行政拘留十天,应该说,这两位的处罚基本上还是公开、公正的。
然而,此事被网友们广泛关注的刘副主席地是毫发未损,据当地官方情况通报称,由于执勤交警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言辞不规范,引起同车的刘某某的质疑与申辩。这份由警方发出的情况通报立刻引起了网上的二次舆情。
这份情况通报中提到交警言辞不规范。交警说了些啥?视频中交警在执法中遇到了数人的公然阻挠,当时并不清楚刘副主席身份的交警一面要求司机接受检查,一边对这伙人的行为表示质疑,说:你们这是黑社会团伙。谁知,这句话惹恼了刘副主席,他拉着交警的胳膊(注意此行为的性质)拽到执法记录仪的镜头前,并反复质问说:你为啥说我是黑社会团伙?我是刘守斌,朔州政协副主席。谁知道,交警听完刘的自我介绍后并没有住,反问:你的行为一点也不像政府委员的行为!这样的话被定性为言辞不规范,似乎过于牵强。
好吧,退一步说,就算交警言辞不规范,交警说话不规范成为违法行为人违法的理由?这是什么逻辑?视频中记录了刘某人的言行举止,不但出口喝问交警你是什么东西,并企图以身份对交警施压,而且还出现对拉扯交警的行为,这是一种非常明显的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然而,在官方通报中,居然对此只字不提,甚至以质疑与申辩这样的词语来掩饰其违法行为,未免太说不过去了吧?
刘某人不仅仅是语言和肢体存在暴力情形,还有一点也是网友们质疑的焦点:既然是一起吃饭喝酒再上车,刘某人应该明知司机饮酒后驾车,作为一个政协副主席,却没有制止,相反还坐在车上,这种行为,与其身份相符合么?
目前尚不知这份情况通报是何人授意下出笼的,但这份以官方身份发布的通报,却存在着如此明显的争议,不得不说,公信力必然会受到损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这段视频中刘某人的违法行为,被极有文才的词语所掩饰,而这种文字游戏,岂能令人信服?
网友阜阳王鹏: 在这里要严重表扬一下刘守斌副主席,发现交警执法不规范,敢于仗义执言,并果断亮明官员身份,对交警执法实施现场民主监督。朔州市交警支队应及时对民警执法不规范行为开展作风整顿专项行动。举一反三......警方要向朔州市政协书面报告调查结果,认错态度要诚恳。向副主席同志颁发警风警纪监督员证书,号召全体交警认清监督员容貌,主动接受监督。我编不下去了!吃瓜群众关心刘主席参加什么场合的宴请,谁买单,喝的什么品牌白酒、红酒?
张迟有度:朔州的交警这次忘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古训了,你们怎么能给人家副主席抬杠呢,最好排好队去这个市政协副主席单位家里负荆请罪,最好每人最低带50斤干柴,然后脱光上衣(女性不用了)跪在那里负荆请罪。
在中纪委为维护民警执法发声(中纪委为民警维权的这帖火了)后短短几天,在朔州出现这样的情况,令人困惑。而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当地为了平息这起舆情事件,居然动用官方帐号发布颇有争议的情况通报,无视刘某人的违法行为,这种透支公信力的行为,比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危害性更大。
刘某人此案,是随着时间推移而不了了之,还是上层重视一查到底?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