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恐级:去政务新媒体“媒体”属性,这就是自废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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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篇《政务归政务,媒体归媒体,多数政务新媒体都该关停》的微信推文章朋友圈刷屏,得到了众多饱受流量之苦的政务新媒体运营者的点赞,作者对当前众多政务新媒体存在“含政量”低、问题进行了批评,不得不说文章中所点到的误区的确是存在的,警长作为一名有7年政务新媒体经历的新媒体从业人员对此也是深有体会、深表认同。
但是,对于作者提出的核心观点“政务的归政务,媒体的归媒体”警长并不敢苟同,警长认为当前政务新媒体的确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纠偏绝不意味着彻底颠覆,甚至于到了要阉割政务新媒体的媒体属性的地步。对此警长有几句话想说。
第一句话:去政务与去媒体都是错误的
所谓政务新媒体,其实就是“政务”+“新媒体”,可以说是既有政务属性,又有媒体属性,二者均不可缺少,不管是当前广泛存在的“去政务”与作者强调的“去媒体”都是错误的。
第二句话:当前政务新媒体的主要偏差在于政务属性弱,必须予以纠偏
当前,不少政务新媒体运营指导思想错误,抛弃本地方、本部门应有的政务属性盲目追流量、盲目蹭热度,重单向发布、轻政民互动、淡政务服务,不少政务新媒体甚至于向部分无节操自媒体学了一堆的“旁门左道”,沦为营销号,这样的乱相偏离了方向,必须纠正。
但偏离方向的“唯流量派”并非媒体属性强,多数“唯流量派”并没有学会主流媒体的作风严谨与新闻操守,而是学到了找“噱头”,蹭“热点”等“无节操媒体”手法,沦为了“无节操标题党”与“营销号”,这些政务新媒体在弱化政务属性的同时,不但不是媒体属性强了,而是媒体属性弱了。
第三句话:政务新媒体应当收缩而不是盲目扩大
当前,政务新媒体无论是在开通的单位与进驻的平台均应收缩,既不是所有政务单位都开通政务新媒体帐号,也不必所有政务新媒体平台都进驻。而是应当走高度整合资源与重点进驻平台的思路。
个人观点县级(含)以上地方政府都必须建立新媒体帐号,如“XX县发布”“XX市发布”之类的,对本县(市)政务类进行统合发布、整体运营。至于乡镇一级,则除个别特例外不应开通新媒体帐号,所需发布内容整合进“XX(县)发布”。
而职能部门则除极个别特例外,中央、省、市层面职能部门应当建立新媒体帐号,如“XX(部)发布”“XX(省)工商”“XX(市)民政”等,而县级的职能部门则除与群众民生关系特别紧密的公安、交通、教育等职能部门外,不得开通新媒体帐号,所需发布内容均整合进“XX县发布”。
进驻的平台则应强化微博、微信为主体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本部门的情况以及新媒体的发展情况,适度进驻相关新媒体平台,不必层层都进驻所有新媒体平台,以避免精力的分散与资源的浪费。
第四句话:强化政务新媒体的政务属性,绝不能阉割媒体属性
政务新媒体不仅是政务公开平台,也是政务互动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同时还是舆论引导平台与民心争取平台。而要做好舆论引导与民心争取,如果真的“政务的归政务,媒体的归媒体”,仅仅把政务新媒体平台当作一个纯粹的政务公开平台,不再研究媒体规则,不再适应网络语态,不再强化话语表达,无所作为到把政务机关的发声话筒拱手让给媒体,这无疑是自废武功,甚至是自我阉割。看看我们那些“门可罗雀”的政府网站,去掉媒体属性,他们的今天就是政务新媒体的明天。
试想当我们的政务新媒体佛系地把内容交给媒体发布,而自己主动降为一个单纯的政务公开平台之后,我们还有什么话语权?
我们怎么通过自己的声音来团结群众,怎么用自己的作为来赢得民心,又怎么通过自己的陈述来传递我们的价值。
当我们失去媒体属性后,当人民群众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说的话又有几个人能听到?又有几个人愿意听?
纯粹的“政务归政务,媒体归媒体”的论调与“前苏联共产党主动放弃话语权”何其相似,如果政务新媒体主动放弃媒体属性,那么结局就会像前苏联荒草中生锈的主战坦克一样,无力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