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
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左传·成公四年》
11月18日,HK高等法院无视当前严峻局势,接受黄尸体议员关于“紧急法绕过立法会,赋予特首不受约束的立法权力有违《基本法》”等说辞,裁定《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部分条款不符合HK基本法,致使有关条款无效,引发不少HK市民和我港社会各界强烈不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昨天表示,HK高等法院星期一对禁蒙面法做出裁决是违宪的,强调对某项法律是否违宪的裁决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权力做出。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也对HK高等法院的做法表达关注。
是谁,给了HK高等法院法官公然挑战全国人大的勇气呢?其实,并不是他们肚子里长了多大的胆子,而是因为HK法官有不少是杂种。中国的古话说的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放眼世界,也找不到有那个国家或者地区可以允许自己的法官是非本国或本地区地机关,可在HK,就可以让老外在中国的地盘上当法官,同时,HK也允许法官拥有双重国籍。我们可以看一下近年来HK法官一些活动上的照片,充斥着大量的非亚裔面孔。这些人戴的司法假发就让人看着不舒服,英国法官早在2008年就不再戴司法假发了,而这些人还保持着他们英国爹的传统不肯放手,恶心至极!可见,英国的司法传统在这帮人身上是多么的根深蒂固!
如今的HK,虽然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两个首席法官,“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但其余的法官,却还是可以由外国人担任。
当年“zhan中”案法官外籍法官,对“占中”分子轻判的理由是,他们犯罪是出于良好的动机,即真心因自己政治理念或对社会现状的关心而“表达自己诉求”,这种说辞,跟英美政府对“占中”的立场和表态完全一致!2016年,HK政府任命17人为2016年新一届香港终审法院的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仅有两人为HK籍,其余均为外国籍或双重国籍。美其名曰外籍法官可以保证HK司法制度的“独立”,但这种制度的背后的本质,却是对HK司法主权的悖离,是摆脱了《基本法》的“独立”!HK外籍法官的政治立场,从近5个月来的一些判例来看,也能看出一些端倪。今年7月份,被抓获的“HK众志”“常务委员”廖伟濂、朱恩浩以及咬断港警手指的杜启华,很快就被“获准保释”,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占中”案司法审判过程的翻版!五个月来,HK的司法审理过程,给此次乱港的“港毒”分子释放了明显的信号——尽管闹,别怕抓,抓了我能放你!HK的司法审判、司法裁定,偶从表面上看,是“法律”的裁定,但本质上,还是以外籍法官为主体的人的裁定,这些外籍法官已经到了敢公然挑战全国人大的地步,那还有他们不敢保释的甴曱吗?还有他们不敢枉判的正义群众吗?HK的外籍法官之所以存在,是97之前英国佬下的一步棋,这步棋,它们下得用心良苦。“司法独立”下的“自由心证”就是英国佬给我们埋下的定时炸弹,“心”这玩意儿,真的不敢恭维,因为我们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这些老外和拿着双重国籍人能和我中华民族一心。外籍法官制度,已经成为HK的一大公害,外籍法官制度,是与我们的意识形态完全相反的一种存在,这些接受港英意识形态教育而产生的外籍法官,根本不可能在一国两制的制度下维护香港的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目前,HK的乱局已进入最后阶段,五个多月的乱局暴露出了我港很多问题,相信这些问题也会在乱局结束后得到解决,公然挑战全国人大的杂种HK法官的险恶用心已昭然若揭,会不会也在被解决的范畴之内呢?拭目以待吧!车闹为啥屡禁不止?铁老大,你的灵魂该提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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