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杰嫖到失联这事儿,我有朋友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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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进击的熊儿子
英国驻香港总领馆雇员郑文杰嫖到失联这事儿,昨天又有新进展了。
就在昨天上午,郑文杰在接受BBC采访的时候,大吐苦水,说自己在拘留期间曾遭到非人虐待。
又是手铐拷在高处,又是逮头罩上老虎凳……反正看上去挺可怕的。
不过说实话,对她遭遇酷刑这事儿,我本人是不太相信的。
恰恰相反,我和BBC记者的关注点相似,特别担心他“是否曾经嫖过娼?是否曾在深圳或此前任何场合嫖娼?”
而就在刚刚,人民日报公布了一段审讯视频,把这件事儿彻底推向了高潮。
说起来,郑文杰嫖娼这事儿,大家真就快忘得差不多了。
顶多也就是偶然回忆的时候,还能想起这茬。
但由郑文杰本人主动挑起,在我们看来却并不意外。
毕竟,在9月份出狱之后,他就曾更换过头像,说是要力挺香港。
而且,就这类跳梁小丑,要真说他不会拿这事儿作秀,那才奇怪呢。
其实,当时我们没想公开他嫖娼的原因。
只是粗略地提醒了下,郑文杰之所以会被拘留15天,主要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
而这条规定,但凡能够查询下就能知道——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不过,人家好歹是“国际友人”,面子还是要给的,所以当时话说的很糙,没有直接点明。
但英国政府和他对象却不依不饶,非要我们搞个锤子。
于是,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只好搞个锤子锤个钉子,由环球网独家披露了原因,明确点名郑文杰是“人在深圳,嫖到失联”。
不过此时,我们还是没有放出视频,充分顾及到了郑文杰的颜面。
但有些人啊,是给人不要脸,你稍微放松下,他就蹬鼻子上脸。
其实就在今天上午,眼瞅着我们这边放不出证据,@英国驻华使馆 还在微博强烈谴责了一番。
说是他们对郑文杰的遭遇非常震惊,希望我们彻查此事。
结果……在彻查之后,@人民日报 还真就好好锤了一下。
对此,@赵脱俗 总结到:确系嫖娼,并非卖淫,且多次、大量、长时间!
再联想到郑文杰此前此前的媒体采访,“遭酷刑”可能是指冰火两重天、毒龙钻、SM等……
不过虽然看起来很锤,但我心里还是有不少疑问,多次、大量、长时间,就这段短短的视频还锤不了。
至于郑文杰的亲口承认,我觉得也不能作数——被严刑逼供怎么办?
所以,我郑重要求,必须放出执法记录仪的无码全视频!
不然难以服众。
反正,我有个朋友就说他不信。
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