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5日23时25分,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称:12月15日20时许,静安公安分局接110报警,称新闸路西康路附近一男子持刀砍人。民警迅速到场处置,肇事男子对民警多次警告置若罔闻,突然挥舞菜刀冲向群众和民警。为确保周边群众安全,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伤并迅速送医救治(暂无生命危险)。
经警方初步调查,肇事者周某57岁,居住在事发地周边,曾多次因酗酒滋事被公安机关处理。目前,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事件发生后,根据爆料,当地警方在赶到现场后先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制教育,然后在对峙过程中警方使用了盾牌和催泪剂。然而,不知道是犯罪嫌疑人是因为把警方的警告当做儿戏还是把现场警察手中的枪支看做烧火棍、又或者是自因为先前中国警察“刀枪入库”不敢开枪让其产生了错觉而直接无视警方的警告。
只见此人迅速持刀向处置警察身边的人群扑了过去......
面对如此突发情况,为了保护无辜围观群众的生命安全,现场警察果断向此犯罪嫌疑人开了数枪而分别击中其背部和膝盖部位,随后警方将此人抓获送医。
其实,这件警方开枪制服持刀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在“刀枪逐渐回归警察手中”的当下并未引起较大的关注。而引起关注的却是现场那些如此淡定的看热闹不嫌事小的自以为与己无关的“无辜群众”。视频中可以发现,无论是警方处置人员与持刀犯罪嫌疑人在先前的对峙阶段还是警方拔枪警戒、警告阶段、甚至是枪响后的武力迅速升级的阶段,我们都能看到中心现场那么多围观的“无辜群众”。不知道这些“无辜”的群众是不是以为犯罪嫌疑人不会袭击自己?还是以为警方拔出的手枪仅仅是“吓唬吓唬”?又或者说是以为警方开枪打出的子弹长有眼睛只会打击犯罪嫌疑人而不会误伤?更甚至说是这些“无辜”的群众甘愿冒着被不长眼睛的子弹击伤甚至击毙的危险也要“先睹为快”?捕快不得而知,但捕快却要跟大家认真了解一下流弹的威力。流弹是一个较为常见的枪击现象,它是指普通动能枪械击发后,击中了瞄准线(或弹道危险界)以外物体的弹头。天上掉下来的子弹,或者经过障碍物反弹的子弹,都属于流弹范围。流弹在飞行过程中如果不遇到遮挡物,可以飞行最大的飞行距离,比如以54式手枪弹举例(现警方多用左轮和92式手枪),其最大飞行距离可达1630m。随着弹头飞行距离的增加,弹头的稳定性也在下降,如果弹头此时速度大于100m/s,而又处于临界稳定状态,那么对肌体的杀伤效果就会更强。试验表明,56式步枪的枪弹在穿透12层的尼龙布后,由于稳定性变差,命中目标后会很快失稳并剧烈翻滚,在肥皂(相当于肌体)中所施放的能量为直接命中时的1倍以上。流弹虽然并非瞄准直接命中目标,但当弹头失去稳定性时击中目标,比起直接瞄准命中,对肌体的伤害可能更大。在一战中,战场上伤亡人员的80%是由非直接瞄准命中的中低速流弹、弹片造成的。枪弹的有效射程和弹头的杀伤力也没有必然联系。有效射程是对预定目标射击时,能达到预期的射击精度和威力的概念。比如54式手枪的有效射程只有50m,但弹头在500m距离上仍然具有杀伤力。步枪的有效射程一般是400m,但弹头飞行到千米之外时虽然精度已经很低,也可杀伤有生目标,如AK47步枪在以最大射角发射时,弹头飞行到1600m的距离上具有的动能仍可致人死亡。曾经在2012年,在中国台湾发生一起事件,一名士兵打靶时,一发5.56mm步枪弹竟然在3000m外打入一个人的胳膊!所以说“不长眼”的流弹在远距离上致伤致死,并非不可能的事情。果然,在昨晚发生的这起上海警察开枪击伤持刀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就有两位围观人员被流弹击伤,庆幸的是流弹只擦伤了颧骨和手臂,两人均无生命危险。
其实,在本起警察开枪击伤持刀袭击路人的犯罪嫌疑人后,网络上除了出现这些惊讶于围观人群的声音外,还有一种声音那就是一如既往的出现质疑警察开枪,尤其是连开六枪的必要。据知名公众号警事V言在对此开枪事件进行推文后,就有一个微信名为“hu”的网友这么留言:“那么多警察对付一个歹徒还需要开枪吗,警察个个都手无缚鸡之力吗”。其实,对于类似这位网友的质疑捕快猜想,可能这类人群在警察开枪事件中本还会留言质疑“警察为什么不打腿”(哈哈,本次巧合,警察还真打中的是犯罪嫌疑人的腿部),可惜本次警察开枪的结果让其不能再如此质疑而作罢,只能以“警察人多势众”没有必要开枪为由加以发挥。
好在警事V言对其直接回怼:应该派你去,拿个键盘就能搞定。面对寒光闪闪的菜刀,有的人驻守现场总要把自己置身于危险甚至可能危及生命的环境之中,似乎生怕错过了一场“人生大戏”。有的人在人民警察将自身安危置之度外果断开枪制止违法犯罪后果断敲打键盘,极尽发挥所能,似乎警察在原罪之后开枪制止犯罪也有不应该,似乎人民警察只有以血肉之躯去迎接寒光闪闪的菜刀导致英勇负伤甚至壮烈牺牲执法现场也不能致伤犯罪分子,哪怕手握凶器正在试图袭击无辜路人的歹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