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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身份难道是“免罪金牌”?

绿洲猎鹰 法之剑 2022-11-27

文:@绿洲猎鹰

6月份看了部小说叫《国家行动》,其中提到了一个有趣的概念“铁帽子王”大概是有免罪金牌之人的。不过国家早就说了,“任何人不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只是在现实中,或者一部分人眼里,似乎具备某种身份或者曾有过某些行为的人就具备了天然正义,甚至“免罪金牌”傍身。比如今天微博上突然冒出一个#腾格里沙漠排污举报人李根山被刑拘#的话题。

咋一看这话题和新闻描述,大意是这位李某某曾经参与举报了发生在腾格里沙漠的一次非法排污,而现在他被刑事拘留了。不仔细看新闻,尤其是只看话题,还以为李是因为举报排污而遇到了“特别对待”,也就是一些评论说的“不解决问题,却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但是……
 


 把警方通报单独拎出来看看


 
打着保护野生动物的幌子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额,这描述怎么让猎鹰想起了前两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拦车救狗”呢?未知具体情节是否一致,但从通报的描述来看估计是类似的套路。总之一句话,李某等人涉嫌犯罪,而且很可能是涉黑涉恶犯罪。

从新闻描述来看,李某曾经参加过举报腾格里沙漠排污。不论其个人的举报对最终的查处有多大作用,也不论其举报纯粹出于公益还是夹杂了某些个人利益,至少举报排污保护环境这一点猎鹰是认可的。问题是,李某曾经举报过排污(姑且认为是出于公心),所以其违法犯罪行为就应该被忽视?合着当过举报人就可以获得“免罪金牌”?

也许有人说,媒体也没写错啊,他曾经是排污事件举报人,现在又被刑事拘留了。这么说吧,每一个人都会有多重身份或者说角色。这些身份可能因为时间而变换,也可能因为场景或者关联对象不同而变。但是在新闻写作和事件描述时突出的人物身份,应该是最近的或者与所描述事件关联最紧密的身份。例如猎鹰同时具备女性、80后、大学毕业、公务员、某某车辆(房产)所有人等身份,假如猎鹰驾车发生事故,此时的身份应该是“新X·XXXXX轿车驾驶人”。如果新闻描述此事时写成“80后/公务员驾车发生事故”就不合适,因为猎鹰这两个身份与交通事故无关。

此外,一些具有时效性或者与特定事件关联的身份不适合用在关联性较弱的事件描述中。例如一个人大学毕业很多人,早都工作了,TA就不能再被称为“大学毕业生”,虽然TA确实大学毕业了。再比如之前举的例子,在那起事故中猎鹰是事故司机。但如果猎鹰逛个街买个东西,也被冠以“XX事故当事司机”身份就不对了,因为此时猎鹰的行为与“事故司机”身份并无关联,至少没有强关联。

说回李某,他曾经举报腾格里沙漠排污,因此具备了“腾格里沙漠排污举报人”身份倒是没有错。但他这个身份只有在与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及其关联事件(例如污染的治理、赔偿、责任人处理等)联系起来才有意义,在其他场合——例如这次他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就没有意义,因为两者无关。而某些媒体如此设置话题就给人一种“联想”,即李被抓与“举报人”这个身份是有关联的,实际呢?

某些媒体如此刻意设置议题,引导读者去“关联想象”两个并无关联的事件,目的是什么?猎鹰可不相信专业玩文字的媒体只是失误,至于他们的目的?反正这么玩,流量和眼球肯定是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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