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直播自杀,众人起哄围观,这是什么世道?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猫眼看天下 Author catdiscuss
一则不幸的消息从网上传来:湖南株州一个网红在做直播过程中,当众喝下农药最后身亡。而在直播自杀的过程中,不断有人留言起哄,怂恿该网红自杀。
事发时,网民@罗小猫猫子在个人视频账号发布视频并配文“这大概是最后一条视频了吧,谢谢你们一路陪伴”,随后在众多起哄声中服毒自杀。事发后,多家媒体对该视频进行了转发,还有媒体设置了#网红在直播中自杀身亡#的话题,点击接近五百万。
这个话题的点击量已经接近五百万,一条生命换来这么大的流量,不知道是谁的悲哀。
网络直播自杀,这是怎样的一种舆论导向?有人专门设置话题,有人专门转发视频,有人提供平台不间断直播,有人不断起哄要看结果,现在好了,网红成网尸了,大家都满意了?这种舆论有没有考虑过由此带来的社会示范效应?如果说这个网红之死有凶手的话,凶手又是哪些人?
据媒体报道,一开始@罗小猫猫子 并没有打算自杀,当时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挽回其前男友,所以直播间的农药是兑了饮料的,面对着死亡,她也感到恐惧,并不想真的就此了却一生。然后她真正自杀原因却是因为直播间网友们的怂恿和起哄,据说,当她服毒后自己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然而,一切都晚了!
进入21世纪后,网络自杀的现象急剧增加,这种自杀方式最早的时候大量出现在日本,随着各种自杀的方式在中国网络平台上的传播,尤其是一些影响力越来越大的视频平台上直播,这种现象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仿效。
从目前的法律体系中还没能找到关于自杀和教唆、怂恿他人自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法条,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起哄者没有任何责任。网上知名律师庄志明是这样评论的:
言语、文字怂恿网红自杀,本质上和帮助自杀无异,网民的言语、文字坚定了网红自杀的念头,涉嫌故意杀人罪。这是从重的角度说。即使未达到刑事程度,部分网民怂恿自杀的行为也属于在网络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寻衅滋事,应当予以治安处罚。另外,怂恿自杀的网民违反了网络的相关法律规定,违反了“七条底线”,对这些网络账号,有关平台和部门应该有所作为,对这些账号予以销号,禁止他们重新开立直播账号。
对于庄律师的观点,老猫还是比较认同的。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视频、直播出现在网上。随着流量带来的不菲利润,很多的网红已经将道德、法律的底线踩在脚下,而被追责者甚寥。而这种直播自杀的极端方式更是令人触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