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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男子编造摆拍送菜被刑拘,冤不冤??

法之剑 法之剑 2022-11-27

文|庄志明律师


最近我关注上海的疫情比较多,关注吉林的比较少,下午在新浪微博上看到吉林长春的一个新闻,顿生心旷神怡之感:

 


3月28日,吉林长春,长春公安通报,居民马某财为达到泄愤的目的,将其微信群内包括网上热传的所谓摆拍送菜等在内来源不明的三段涉及疫情防控视频片段,利用手机自带的视频剪辑软件进行拼接剪辑,将编造的虚假视频信息在网络散布,严重扰乱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公共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罪。警方已对嫌疑人马某财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网络大V“大大大饼干”对此一针见血地评论:“原视频是当地小区拍摄抗疫宣传片, 拍完后就把蔬菜送给业主了。通过剪辑断章取义,恶意造谣破坏抗疫工作的人其心可诛!”

 

恐怕看到这里,读者还是不太明白咋回事,那我再上一段说明,是网络大V“韩东言”的一个微博:

 


“韩东言”的微博解释得很清楚:“这个案子是把吉林市的新闻,造谣成长春市的事件,并标题党,炒作新闻。送菜摆拍本身不是造谣,而是断章取义,但张冠李戴,造谣传谣,就违法了。

 

关于“吉林市的新闻”又是啥情况?3月29日,吉林省#吉林市一小区被质疑送菜摆拍#。30日晚,哈达湾街道党工委就此事发表声明:经查,该视频中人物为小区物业公司保安,在即将完成蔬菜配送时,接到公司电话,要求拍摄防疫工作相关照片用于制作物业公司防疫纪实片。完成拍摄后,物业保安随即将剩余蔬菜配送到居民家中。针对此事件,街道党工委已对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由此可见,“摆拍”属实,但蔬菜配送也是事实,不存在编造事实、巧立名目、邀功式地“摆拍”。并且,这“摆拍”是吉林市的,不是长春的。长春是吉林(省)的,但吉林(市)不是长春的,吉林市的摆拍送菜信息安到长春头上,当然是造谣。

 

继续来点科普,“摆拍”和造假不是同一个概念。在宣传和新闻报道中,“摆拍”和“补拍”是一个很正常、很普遍的手段,就是为了直观、立体地反映新闻信息的真实性。“摆拍”和“补拍”只要是尊重事实的,就无关虚假新闻。

 

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摆拍”和“补拍”,用专业的说法叫“情景再现”。

 

“情景再现”作为一种新闻报道的表现手段,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它可以充分发挥“如临其境”的特点,增强了新闻报道的可视性和可观性。适当的“情景再现”有助于观众和网民对新闻的理解和领会,否则观众和网民很难搞清楚新闻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建立在客观、真实的报道上的,“情景再现”也得建立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上,违背客观、真实,“情景再现”就是虚假报道。

 

捋捋吉林的送蔬菜新闻,这事不复杂,送蔬菜,有的;“摆拍”,也是有的,但“摆拍”是为了宣传报道,而不是为了杜撰新闻。显然此“摆拍”不存在虚假。

 

笔者非常反对形式主义,向来反对为拍照而拍照,但如果确实有真实的新闻素材,拍摄、拍照取一点淋漓尽致的景,笔者倒不反对,有时这也是“留痕”的需要嘛。网上很多人喜欢“有图有真相”,好,那我就拍照作为工作“底稿”。其实想想,这也是可悲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必须用照片来支撑。

 

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人们习惯性存疑的心理炮制一些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的信息,搬弄是非,造谣生事,动摇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破坏抗疫的大局,危害是极其严重的,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长春公安这次很给力,立马给了造谣的人一个寻衅滋事罪名,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这个罪名名副其实,实至名归。

 

疫情中,人被管控得“束手束脚”,这是不争的事实。没有人喜欢这样的管控生活,对此发发牢骚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在网上造谣惑众,扰乱网络秩序,对不起,法律不会放过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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