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媒体打马赛克的这9个名单必须公开下
文|庄志明律师
上午看到人民网的一则新闻,直接匪夷所思:
【#多名公费师范毕业生未履约被通报#】近日,广东汕尾、广东湛江通报公费定向培养对象违约人员名单↓↓
为什么匪夷所思?我打开新闻链接,然后看到违约人员名单了:
你新闻注明“违约人员名单↓↓”,我打开违约人员的表格,看到的是马赛克,这不耍人是什么?所以匪夷所思。
知名法律博主“风的节奏吹”对人民网的这个马赛克现象批评道:“这属于信用惩戒,就是除了赔钱,还要公开曝光,打什么马赛克?”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六条 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二)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
(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像这些公费师范定向生故意违约,打乱当地师资的安排计划,给教育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这是对公共利益的严重侵害,难道不应该曝光?教育部门公开名单就是为了公之于众,媒体羞答答给人家打上马赛克干嘛?
笔者手贱,顺着网线一下子找到了官方的原始通报:
都是成年人,人家既然敢违约,就已经作好被曝光的准备了,又何必低估人家违约的勇气?
公费定向培养,这里面的精神都明白。你占了名额、占了国家的钱,很多还是分数不理想无奈选择的定向培养,你拿到文凭了,算你狠了?
如果对这些定向毕业生的违约行为不给予严厉惩罚,那不少家庭就采取这种“曲线”拿学历的办法,这对其他不走“曲线”的学生不是很不公平了?对这些违约的定向生是没必要心慈手软的,对违约毕业生心慈手软就是对其他老老实实的学生(家庭)的心狠手辣。
或许有网友说了,水往深处走,人往高处走,人家有好的选择,为什么不可以?好的选择应该是你努力的结果,在你选择定向培养时,你心里没点逼数?你选择这种“捷径”,就应该按照选择时的承诺去履行。如果你想有更好的发展,或者换一个生活方式,你可以在服务期满了后再决定人生的规划。
人生只有向前走,没有回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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