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的天价之诉,到底是“毒地”之争,还是自我救赎?
文|庄志明律师
昨天网上一个大瓜来了。
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股票代码600663)近日披露的公告显示,2022年以来,公司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控股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
因此陆家嘴将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钢集团”)、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告上法庭,
诉前,陆家嘴委托专业机构核查发现,在案涉土地的调规变性及出让过程中,各被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职的侵权行为,共同导致了原告方受让存在严重污染的案涉土地。
为什么说是大瓜,因为这个瓜确实大,诉讼请求是100.44亿元的赔偿,大不大?
这个大项目是7年前启动的。很多网民读这则新闻时,以为陆家嘴是2022年才知悉土地污染问题,实际上不是这样的:
我在网上找到当时某律师事务所为陆家嘴做的重大资产购买法律意见书,里面有对土地污染问题所做的风险分析,法律意见书称:“土壤污染问题不构成对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显然在买地(股权)时,陆家嘴是知道涉案土地存在污染问题的。
但此污染问题未必等于此污染问题。
陆家嘴的本次公告称:“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这说明当初陆家嘴对土壤污染是知道的,但当初知道的污染状况不是现在的污染状况,必须指出这说法是陆家嘴方说的,被告方怎么评价当初的污染披露情况,我不知道。
非常好玩的是当初拿地时,有30多家意向受让方递交了意向受让申请材料,最终19家参与竞价,将挂牌价格从31.5亿元的底价推高至68.4亿元,加上承接的16.85亿元债务,总成交金额达到了85.25亿元。
可见7年前,房地产有多火,有多旺,有多疯狂。此一时,彼一时。2022年的楼市和2016年的楼市已是冰火两重天了。
也因此,不少人士也猜测这次石破天惊的诉讼不仅仅是所谓“毒地”的争议,更在于房地产市场逆转后当事方的“自救”。如果当下楼市仍如2016年气贯长虹,还有今天的“毒地”之诉吗?
笔者作为律师比较好奇的是,80多亿的房地产项目,买方真的会仅凭卖方的披露文件就偏听偏信了?这个我是如何也不敢相信的,陆家嘴方当初在受让时到底有没有委托有关机构对“毒地”进行调查,这个真的要打一个问号。如果委托了,那个调查结论又是什么?
退一步说,如果陆家嘴方真的没有进行相关专业调查,恐怕这也会成为他们的失职。
这次陆家嘴及全资子公司佳湾公司、上海佳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2016年苏州绿岸95%股权交易,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被告包括苏钢集团、苏钢集团当年委托的环评机构、苏州相关政府部门,仅仅向法院的诉讼费就交了5000万,决心是很大的。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陆家嘴公告中称“各被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那陆家嘴对环评中介的弄虚作假行为有没有向警方报案,警方又是如何认定的?
现在看来,这个事件的背后迷雾重重,盘根错节,也只能等待司法机关的权威声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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