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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锡进,有人拿你的身份证开房,你说行不行?

法之剑 法之剑 2024-04-14

文|庄志明律师

今天3月5日,我用雷锋同志的一个名言开个头:“有些人说工作忙、没有时间学习。我认为问题不在工作忙,而在于你愿不愿意学习,会不会挤时间。要学习的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

学习是重要的事,要贯穿我们一生,你不学习,你就退步。大学生不学习,水平就不如小学生了。今天我又双叒叕开始学习了。

#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取消入住酒店必须刷脸规定#【游客入住宾馆酒店必须刷脸?全国政协委员戴斌建议取消】2024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_旅游 建议取消游客入住宾馆酒店必须“刷脸”的规定。

戴院长建议住酒店取消刷脸。这个建议看起来挺接地气的,很人性,顾客是上帝,你酒店把顾客当阶级敌人看待,又是看证又是验人的,很不好,取消得了。

流量之王胡锡进对这话题很感兴趣,很快写了个帖子:

老胡说:“戴斌委员指出,在酒店加装人脸识别设备终端,既没有明确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也无正式成文的部门规章规定……”

老胡又说:“老胡支持戴斌委员的提案,不仅因为过度刷脸有碍旅游业的发展,还因为过度使用人脸识别于法无据,如能依法做出调整,更加符合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旋律。”

酒店刷脸是否影响旅游业发展,我没有权威数据,我不是此方面专家,不说这个,但老胡反复强调的“于法无据”,这个正好撞我枪口上,毕竟我也是懂一点法律的,毕竟我也是住过酒店的人,说这个话题还能凑合凑合。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酒店刷脸是从2016年之后开始(记住这个时间节点,下文会提及),以前没有酒店刷脸的做法。实际上酒店在促进旅游业方面做得最开放的做法是男女开房不需要凭结婚证了,这才是最大尺度的地方,取消结婚证开房是很早的做法了。是否刷脸和这个比起来那是小菜一碟。

在酒店刷脸“于法无据”的问题上,我开门见山对戴院长和胡主编说,刷脸是有很强悍的法律依据,我说出了把你吓一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明确规定了入住酒店要登记姓名、身份证,明文的。杠精肯定会说:法律没明确刷脸,只要把名字和身份证登记下就行了。好像杠得很在理。殊不知我们要从法律的原意出发,既然要登记姓名、身份证,那肯定要名副其实,挂羊头卖狗肉是不行的。名字和人对应起来,才是真正的核实,如果名字和人不能对应,这个查验有何意义?

比如我用胡锡进同志的身份证、名字去办理酒店入住,行不行?答案是不用说的。

这就是法律人的思维,非法律人往往就文字表面去理解,法律人要结合条文的原意、法律的精神和价值导向去理解,这就是学习的价值,几十本专业课不是白学的。

如果你觉得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条文不够具体,我再来一个具体的,《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该条文非常明确规定了“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身份查验是必然包括了人、证是否一致的查验,刷脸是最有效的手段,这个手段在酒店里采用那当然可以,势在必行。在非刷脸入住酒店的时代,查验人和证是通过肉眼,肉眼识别其实是比较难的,这世上长得像的人是很多的,若正儿八经地查验,肉眼识别比刷脸花的时间要长得多,从这个角度说刷脸不是给旅游业带来不便,而是带来方便。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此处的“规定的项目”也是必然包括拟入住的人和证的符合情况,如果我拿老胡的身份证去登记肯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是不能办理入住登记的,不仅仅不能入住,酒店还得报警。

从肉眼识别、查验人和证到刷脸识别、查验人和证,这是社会的进步,人应该与时俱进,而不是倒过头来过。有好的条件不用,那是愚昧。

再说一点,《反恐怖主义法》是2015年通过的(2016年施行),该法明确了“客户身份进行查验”这一手段,也是从那时起酒店开始普遍推行刷脸的措施,《反恐怖主义法》对酒店刷脸的推动是很明显的,为什么是《反恐怖主义法》对刷脸的推动很明显呢?

刷脸大幅推进的原因见法律条文:“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看看这个罚款数字,就知道酒店为什么要实施刷脸制度了。

而此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酒店入住登记违规的处罚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颁布在后的《反恐怖主义法》是“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显而易见,《反恐怖主义法》直接引爆了酒店全面刷脸的普遍做法。罚款杠杆直接撬动了酒店刷脸。

细细思考,雷锋同志号召我们要学习,这号召是对头的,不管你头衔再高,名头再大,能力再强,那也是过往的,必须时刻保持学习,才有与时俱进的知识水平。尤其是在不擅长、不专业的领域发表言论,更得谨慎行事。名人更更更要有这个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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