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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非法捕猎猕猴,毕节这两名男子栽了……

直通百姓 2022-03-30


来源: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


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可在七星关区放珠镇,杜某和苏某明知猎捕猴子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在地里安装兽夹,猎捕了猕猴一只。9月2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二人批准逮捕。



2019年7月的一天,杜某与苏某谈到有猴子在玉米地里吃玉米的事,两人一拍即合,决定用兽夹猎捕猴子。次日,两人准备了三个兽夹安放在苏某家地里,之后每天都到地里去看一次。直到7月24日,苏某去查看时,发现有一只小猴子被夹住,于是通知杜某一起将猴子装进口袋带回家中。



此时,两人商量如何出卖这只猴子,如何分钱之事。随后,杜某联系到了买家,并约定在7月25日下午进行交易。令二人没想到,警方已经接到了举报,杜某和苏某现场被抓获。被猎捕的猴子得以解救到宠物医院进行救治,但最终因伤势过重感染死亡。


后经云南省昆明忆尘森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杜某和苏某猎捕的这只猴子为猕猴,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到案后,二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杜某、苏某明知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仍采用兽夹的方式对其进行猎捕,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对其二人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冷丽娟   

编审:杨廷兵  秦恒

监制:李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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