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禁止!这事以后不能再做了
有一种声音,总是令人抓狂
无论是开车、工作、学习、睡觉
这种声音一旦响起
就能挑起人紧张的神经
传递暴躁的情绪
没错,就是乱鸣笛
小福可要提醒
爱鸣笛的“老司机”们
近日
深圳交警发布通告
全市范围机动车禁鸣喇叭
一、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
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
三、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大家注意啦!!!
该通告自2023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1日施行
那么哪些行为属于乱鸣喇叭?
如何正确使用喇叭?
我们接着往下看
根据法律规定
车辆在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
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
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
可以鸣喇叭示意
其他情况不应“乱鸣喇叭”
喇叭错误使用方法 ↓↓↓
①连续2次以上鸣喇叭的;
②持续鸣喇叭超过1秒的;
③使用高于115分贝高音喇叭或大型车辆使用“气喇叭”的;
④在道路拥堵、排队等候时鸣喇叭的;
⑤行经人行横道鸣喇叭催促行人或礼让行人车辆的;
⑥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场所使用喇叭召唤他人的。
要是遇到
需要提示行人、车辆的情况
我们要怎么办?
确有需要对其他车辆、行人
进行提示、示意时
应优先交替使用灯光
灯光提示无效时
可采取短促鸣笛方式使用喇叭
原则上确保持续鸣笛时间不超过1秒
连续鸣喇叭不超过2次
鸣笛是为了提醒车辆行人小心
而不是为了宣泄自己的不满
影响他人情绪、造成噪音污染
请文明驾车,勿乱鸣笛
- END -
信息来源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南方都市报、深圳大件事、N视频
编辑整理 | 姚涛升
责任主编 | 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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