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园现“挖呀挖”?提醒:涉嫌违法且有中毒风险!
有人想要“零元购”一品舌尖上的美味直接薅起公园里“免费”的野生竹笋扛着麻袋、带着锄头到处挖呀挖呀挖
近日
深圳不少志愿者反馈
在七娘山、塘朗山、马峦山等
森林公园、郊野公园
有人采挖竹笋,破坏生态环境
还有人发视频记录
炫耀自己采挖竹笋的成果
引来不少市民跟风挖笋
图源:网络
山野公园的笋可以挖吗?
挖的笋能吃吗?
在阳台山森林公园
山腰处的一片竹林
格外密集
人要穿行其中,需要费不少劲
现场能看到
不少游客采摘过后留下的笋壳
而被采摘走的竹笋
个头其实都很小
也有不少游客反映
最近确实有人为了“尝鲜”
上山挖笋
公园方面介绍
阳台山森林公园
有不少竹林
确实发现部分游客
存在无序采摘竹笋的行为
甚至有些人采摘完觉得不满意
就直接随地乱扔
针对采笋这一事件
园方表示
近期会加大安保人员巡查力度
在各大入口处
劝导游客文明游园
避免采摘事件再次发生
城市山野公园里的竹笋
以观赏和美化环境为主
营养价值不高
可能会残留养护人员
定期对观赏性草木喷洒的农药
对人体造成危害
更重要的是
大规模无序采笋、采后不予覆土
会伤害竹鞭、鞭根和鞭芽
进而影响竹子生长
将导致竹林不断萎缩甚至消亡
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针对此类挖笋行为
深圳市林长办发出提醒
竹笋虽鲜,勿随处私挖
每挖一棵竹笋,就少一棵竹子
更有可能涉嫌违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近年来
也有不少
私挖竹笋被罚的案例
▽
012017年4月11日,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香山风景区出现一个7人的盗笋团伙,从早上6点开始,挖了长达4个小时的竹笋,当时查获的车上装了整整360斤竹笋。经认定,360多斤竹笋折合人民币2000余元,已达到追究刑事处罚的标准,范某等7人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02
2019年5月19日,在北京紫竹桥绿化带中,两名女子盗挖竹笋欲回家吃,被民警当场抓获并起获竹笋800余根。最后,杨某、黄某因涉嫌盗窃均已被行政拘留。
“吃货”们注意啦!
竹笋味鲜
可到市场购买食用
不要随处私挖哦~
除此之外
野外采摘
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小福之前也发过很多
再次提醒,别忘啦!
◆春天这些菜要慎吃!有人吃进医院,这几类人要注意......
-END-
编辑 | 莫香军
校对 | 李霞、魏鼎、王建交
审校 | 杨莎
监制 | 周常
信息来源 | 第一现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推荐阅读
往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