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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260元!深圳户籍独生子女家长看过来!
近几天
陆续有福田户籍居民
收到这样的短信
没错
由于我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发放部门有变化
由市社保部门集中代发
变更为由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发放
这就要求福田户籍居民们
需要将开户银行信息
详细到开户银行是哪个支行
为了不影响奖励金的发放
办理过奖励金的福田户籍居民
记得主动联系社区添加信息哦
说到这
有些小伙伴才知道
还有独生子女奖励金这回事
那么
还没有申请的看过来
每人每月260元的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别忘记去申请哦
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民,可享受由政府按月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1)具有深圳户籍;
(2)2015年12月31日前 ,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3)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
(4)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
提示一下
如果你是非深户的话
不妨问一下户籍地的居委会或社区
看看是否也有类似的政策哦
奖励标准
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者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含在原户籍地领取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计发。
2008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户籍于2009年1月1日后迁入本市,且从未领取过奖励金的,自迁入当月起计发。
2009年1月1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自达到规定年龄的当月起计发;达到规定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自户籍迁入的当月起计发。
在原户籍地按月领取奖励金的,自户籍迁入后原户籍地停发奖励金的当月起计发。
申请程序
未办理或者遗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结合婚育以及收养情况核实,无法核实的由申请人签订承诺书。
达到规定年龄后迁入本市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核实申请人在原户籍地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的情况,无法核实的由申请人签订承诺书。
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可以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是否在本市原单位领取了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的相关材料。
线上申请流程: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的原件。
第一步: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搜索【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网站链接:
https://www.gdzwfw.gov.cn/
第二步:进入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户籍所在区,然后按照提示填写并上传材料即可。
奖励金发放
发放时间:奖励金按季度发放,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发放。
发放部门:由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发放。
符合条件的
记得及时去申领哦
-END-
编辑 | 谢欣
校对 | 李霞、魏鼎、王建交
审校 | 董芳君
监制 | 郑永涛
信息来源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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