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宠物归谁养?情侣为争夺“抚养权”闹上法庭!法院判了
当代情侣
分手可以体面
但是
我的“毛孩子”得留下!
关于分手后
“宠物抚养权”的问题
在网上的讨论热度居高不下
对此,许多网友
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分手后
“毛孩子”到底归谁?
近日
福田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
给出了答案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简介
小华(化名)与小佳(化名)原本是一对恋人,但在小佳出国后,两人感情逐渐淡化。2023年6月23日,两人分手。
分手前,小佳在出国期间将自己的宠物狗“可乐”寄养在小华家中,小华对“可乐”细心照料,为其购买各种宠物用品。
两人分手后,小华请求小佳将“可乐”继续留在自己家中,小佳同意后删除了小华的微信。
6月24日,小佳与朋友一起来到小华家中,想要回“可乐”,两人为此发生冲突。经报警处理后,公安机关对二人进行调解,小华同意小佳将“可乐”抱回抚养。
此后,小华多次要求小佳返还“可乐”,均遭到拒绝。
2024年1月,小华以分手时已取得“可乐”所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小佳归还“可乐”。
法院审理
福田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宠物狗“可乐”系由小佳自行购买取得,购买后亦由小佳照顾饲养。小华虽也为“可乐”进行消费支出,但基于恋人关系,小华为饲养“可乐”的支出,应视为其对小佳的赠与。在小佳出国期间对“可乐”的照顾,亦是对小佳的帮助行为,不能以此作为认定小华拥有“可乐”所有权的依据。
此外,小佳虽在微信中答应将“可乐”交由小华照顾,但次日到小华家中取回“可乐”,是经过民警调解处理后双方接受的结果,亦无证据显示小佳存在非法抢夺他人财物的情形。据此,可视为双方再次达成了将“可乐”交还小佳照顾的合意,故法院认定“可乐”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小佳,驳回小华的诉讼请求。
两人为宠物的“所有权”
发生纠纷
要根据哪些凭证
综合判断宠物的归属呢?
一起来看看法官怎么说
共同饲养宠物
在恋爱中并不少见
但分手时对于宠物的归属
也很令人头疼!
在此小福想对各位情侣说
共同喂养宠物一定要
约定好宠物的所有归属权
即使两人分手了
既不能对宠物不负责
也不能打扰到对方的生活!
-END-
编辑 | 王泽权
校对 | 郑芳、魏鼎、王建交、聂响
审校 | 杨莎
监制 | 周常
信息来源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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