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小电驴”醉驾身亡!酒友被判责!交警提醒→
朋友之间把酒言欢
本是一件畅快之事
但如果酒后驾车发生意外
共饮人是否应担责?
怎样分担责任呢?
最近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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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布一酒驾身亡事故
两共饮人被判担责
某天夜晚,王某与刘某、孙某在饭店聚餐、饮酒,王某醉酒后神志不清。
结束聚餐后,刘某、孙某骑着王某的电动自行车(其中一人负责骑车,另一人扶着醉酒的王某坐在车后座),把王某带到其二人上班的工厂,之后王某独自骑电动自行车回家。
王某在行驶途中,与案外人秦某停放在路边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车尾发生碰撞,王某当场死亡。
交警认定,王某饮酒后驾驶电动车,是发生该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法院审理
共饮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为生命权纠纷。
王某
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与刘某、孙某共同饮酒后,酒后驾驶无号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酒后驾驶电动车的危险性及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违法行为,其对自身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
刘某、孙某
而共同饮酒人相互之间负有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刘某、孙某作为当晚活动的发起者,在饮酒结束后,在刘某、孙某的工作场所附近和王某分开时,其二人明知王某酒后独自驾驶电动车具有违法性和危险性,但刘某未进行劝阻,孙某虽进行了一定的劝阻行为,但劝阻不坚决,致使王某发生交通事故身亡。
二人放任王某陷于酒后驾驶的危险状态,未尽到合理的注意和劝诫义务,对王某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存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过失,均存在一定过错,对此应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结合本案案情和证据,法院判决酌定刘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孙某承担8%的赔偿责任。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共饮者未履行义务可能担责
聚餐饮酒本是一种增进感情、活跃氛围的情谊行为。若过量饮酒致人损害,则可能会产生法律上的侵权责任,此时共同饮酒作为“先前行为”,对饮酒者而言具有一定危险性,基于该先前行为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共饮者负有附随义务,如提醒、照看和救助等,未履行义务则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应保持适量,避免强迫性劝酒行为。在明知对方因服药等客观原因不能喝酒的情况下,切勿劝其饮酒。
共同饮酒人如果发现有人醉酒后可能处于危险状态时,应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采取合理的照顾和救助措施,例如对醉酒者酒后驾车行为应及时劝阻,并采取护送其回家等保障醉酒者安全的合理措施。
如未能尽到上述义务,导致醉酒人伤亡的,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喝酒骑电动自行车
算不算酒驾?
上面通报的案子中
共饮人没有劝阻王某
醉酒的王某也以身犯险
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样的经验教训
时刻警醒着我们
↓↓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那么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算不算酒驾呢?
又要负起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继续看几个案例
☞ 男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一路晃晃悠悠,一头撞上了路边停放的车辆,随后摔倒在地。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8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 男子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行驶路口的红绿灯处时,径直撞上前方正在等候信号灯的货车。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乙醇成分检测结果为110.93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 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路缘石墩致死。经检测,男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8.31mg/100ml。
☞ 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某路段时,在酒精的影响下,男子失去对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后摔倒,经送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检测,男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293.6mg/100ml。
☞ 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路中间施工护栏发生刮碰后摔倒,受轻伤。经检测,男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550mg/100ml。
交警表示,饮酒后
人的各项行为能力受酒精影响
皆有不同程度的“退化”
骑行者无法冷静、准确地
判断并规避路面上的危险
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且因电动自行车“肉包铁”性质
一旦发生意外
极易受到伤害
因此
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同样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也是交警严查严管的现象
无论是何种电动自行车
酒驾之后都会被处罚
情节严重的,面临刑拘!
酒后骑电动自行车
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关于电动自行车
酒驾、醉驾的范围和规定
都有哪些?
快跟着小福一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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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电动自行车酒驾和醉驾?
和机动车同理,当血液内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时,即为酒后驾驶;当血液内酒精含量≥80mg/100ml时,即为醉酒驾驶。
电动自行车酒驾如何处罚?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处500元罚款的情形
● 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处1000元罚款的情形
●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
●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处2000元罚款的情形
● 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 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小福温馨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驾驶任何车辆
都要做到遵守法规
坚决拒绝酒驾醉驾!
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
还要戴好头盔
文明安全出行
平平安安回家!
-END-
编辑 | 王泽权
校对 | 蔡诗妍、廖静文、周晓媛、聂响
审校 | 兰永久、庄媛
监制 | 周常
信息来源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交警、深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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