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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根治地膜白色污染 保护耕地生态安全





什么是地膜污染呢?法律对地膜污染又有哪些规定呢?请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案情:

定边地处毛乌素沙漠和白于山区,地域辽阔,裸露土地面积较大,春季多风,夏季干旱,原本就是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地膜逐渐成为白色污染的重要来源,给整个生态环境的循环净化埋下隐患。春季,为了提高农作物产量,农民大量使用地膜。秋收后,农民只关注农作物收成,大量地膜残留在耕地内,未有效回收。部分地膜裸露,风吹日晒,地膜风化,残留碎片到处可见,有的挂在树梢,有的飘到空中,有的垒在道路两旁,不仅影响农村面貌,而且加剧农业面源污染。到了第二年春耕时节,农民用拖拉机将耕地里的地膜收集起来,采用现场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置,造成新的污染。

2020年3月,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永刚在下乡过程中,发现大量的残留地膜肆意堆叠,十分影响农村风貌,给生态环境带来隐患。更可怕的是地膜难以降解,长此以往对耕地的破坏后果不可估量,遂亲自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郭永刚检察长发现地膜污染在全县大部分乡镇都存在,且越是地理位置好,土地性能优的耕地,地膜使用的越多,地膜残留也越多,地膜污染也就越大。


针对农用地膜污染耕地的问题,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4月12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陆续向定边县白泥井镇等14个乡镇发出多份检察建议书,要求各个乡镇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榆林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清理辖区内农用地膜,向农民讲解农用地膜回收利用知识,并建立起成熟的农用地膜回收利用机制。定边县白泥井镇等乡镇部门接到检察建议书以后,首先组织大量的人员到田间地头,进行农用地膜回收。定边县樊学镇、定边县冯地坑等乡镇,还发动定边县采油厂、长庆油田各采油公司的员工和乡镇府的工作人员一起到山上捡拾农用残膜。定边县农业局随后也制定下发了《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助推定边县农用地膜回收利用逐渐形成稳定的体制机制。

法律依据: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膜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地膜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农用残膜、废弃农药、化肥及农药包装物等低价值可回收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减少对土壤的污染损害。《榆林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任务第四项规定:实施清洁生产,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加强地膜污染防治,对地膜使用量大、残留严重的地区,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使用0.008毫米以上的地膜和以旧换新,从源头保证农田残膜可回收,并且对加厚地膜使用、回收加工利用给予补贴。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通过建设地膜回收网点和加工工程,逐步健全回收加工网络,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提高废旧地膜处理利用率。

意义:

此案的办理是定边县人民检察院践行“生态检察”、“民生检察”理念的又一生动体现。经过整治,定边县境内被残留地膜侵害的耕地生态得到恢复,农民耕地保护意识得以强化,地膜残留反复危害耕地的隐患大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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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侯东晖

文案丨米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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