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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筑起生态保护防线——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出庭指控4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类案件

以案为鉴  筑起生态保护防线

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出庭指控4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类案件


2021年8月13日上午,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指控4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类刑事案件庭审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加大对该类案件办案效果的宣传和对审理活动的监督。据悉,这是定边县人民检察院首次集中出庭指控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类案件。






庭审中,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分别宣读了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围绕指控的罪名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进行了举证、质证、庭审辩论,并阐述了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社会意义。4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承诺愿承担补植复绿的义务。合议庭在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后将择期宣判。


定边县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是典型的干旱缺水地带,上世纪中叶,全县林草覆盖率只有0.5%,自然环境十分恶劣,人民群众饱受风沙侵害之苦。造林治沙,始终是定边人的头等大事,涌现出了全国劳模、治沙英雄、“七一勋章”获得者石光银这样的英雄人物。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县人民几十年的努力,现在定边县的林草覆盖率已达到了29.2%,实现了“人进沙退”的良好格局,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是近年来,随着定边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发展迅速,农产品价格逐年回升,农业用地的需求剧增,老百姓逐渐忘却了当年之苦,毁林开荒、非法占地等情况日益突出,由此导致林地退化,来之不易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面临严峻考验。为此,定边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制定了《定边县人民检察院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加大了对非法毁林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承担民事责任,推动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避免“一判了之”、“一罚了之”机械化办案,确保该类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协调统一,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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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白志霞

文案丨李曜 李欣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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