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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有调整!10月起执行!
一
2023年昌吉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022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625元的60%,即4575元/月。
二
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022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625元的60%,即4575元/月。
三
参保单位职工养老退休人员(含医疗满年限人员)缴费基数为退休工资。
四
灵活就业在职和养老退休人员(含医疗满年限和医疗未满年限人员)的缴费基数下限为2022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625元的60%,即4575元/月。
五
失业保险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2022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00%,即7625元/月。
六
2023年10月1日起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执行新基数。
温馨提示
2023年10月1日起,按7.5%和9.5%缴费费率缴纳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额缴费标准分别调整为358.13元/月(含养老退休人员)和449.63元/月,请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人员本月起按新缴费标准足额缴纳。2023年10月19日昌吉州医保经办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