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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 | 上海非公企业工会改革:职工交10元会费,享15元福利!

2016-07-16 钱培坚 工人日报

建会和办会依赖企业、职工被动入会、企业工会“不敢为、不愿为、不想为、不能为”……在一些非公企业工会存在的诸种顽疾,如今在上海有了对症良方。

7月上旬,上海市总工会启动非公企业工会改革试点,并在现场会上公布了该市宝山区顾村镇总工会制定的《关于搞活非公企业工会的改革方案(试行)》,对依靠职工依法建会路径、实施履职工会主席岗位补贴制度等开展试点工作。

据顾村镇总工会主席吴振祥介绍,《改革方案》明确了5大改革目标:

1、落实会员依法交纳会费制度,强化职工会员意识;

2、拓展依靠职工依法建会路径,强化职工主体意识;

3、实施履职工会主席岗位补贴制度,强化工会干部职业意识;

4、推行向基层倾斜的经费收缴使用制度,强化依法管会理念;

5、明确非公企业工会基本职责,强化依法履职理念。

“改革目的在于激发非公企业工会活力,使基层工会有人、有钱、有能力为职工办事,从而落实‘做实基层’的目标,打通工会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上海市总工会主席洪浩称,加强基层基础、解决“倒金字塔”问题是本次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提高职工自愿入会的积极性,变职工“被入会”为“要入会”,《改革方案》就会费的使用进行了明确,将会员个人缴纳会费额的150%直接用于会员所需的项目,形成会员到非会员的区别效应。吴振祥说,这就相当于“交10元会费,给职工用15元”,额外惠及职工的这一部分由工会经费保障。

《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对于这笔经费的收缴使用,《改革方案》也进一步明确要向基层倾斜。80%以上所收经费下拨给基层工会,上级工会留存不超过20%,解决基层工会无钱办事的问题。

为了调动非公企业兼职工会主席的积极性,顾村镇还将建立非公企业兼职工会主席岗位补贴制度,根据工会会员规模大小、职工满意度测评和履职考核情况等,向工会主席发放一定金额的岗位补贴。同时,着手推行非公企业工会干部职业化,以及加大非公企业工会干部培训力度。

推动建会一直以来是工会工作的一大重点。此次《改革方案》明确,依托村居、园区等联合工会作为企业体制外职工入会的“蓄水池”,直接吸纳未建工会企业职工入会,并倒逼企业建会,推行“两书”(《整改意见书》和《处理意见书》)制度,破解企业阻挠或拖延建会难题。

据悉,上海工会开启的非公企业工会改革试点模式,还将陆续在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川沙新镇、金桥开发区等全市5个区7个街镇(开发区)开展试点。

原题:上海工会开启非公企业工会改革试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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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窦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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