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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 | 如果离婚这事被党员领导干部遇上了,该咋办?

2016-08-20 工人日报



最近,你的朋友圈被他刷屏了吧

某明星离婚一事

连续成为不少媒体头条



(其实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说)





但是,小编今天并非要说明星离婚的纠纷,而是抛出一个问题——如果离婚这事被党员领导干部遇上了,该咋办?



毕竟,在婚姻这个问题上,只看男女,不看职业身份。即使是领导干部也难免会遇上【离婚】这一情况,今天小编就来与各位说说这个话题。



1



领导干部离婚是私事吗?


也许有的朋友觉得,离婚就是两个人自己的私事,如果感情破裂,离婚不可避免,那双方就协商好,选个日子去办手续,最后互道一声珍重,各自生活。但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还需要增加关键的一步——报告。


你知道吗?在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领导干部发生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的,应当在事后30天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而在该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中就包括了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这一项。




也许你会问,这是为什么啊,离婚不就是自己的私事吗?对此,我们来听听权威怎么说——2015年1月,中央纪委研究室处长苏静做客中央纪委网站访谈节目,在节目中她这样说道:


— 苏静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都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是就有人打“擦边球”,有的子女家属长期在国外居住但不是正式定居,就觉得可以不报告;有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离婚、结婚许多年,也不向组织报告。这些都是不讲规矩的表现。规矩一旦被突破,离违纪就不远了。


可见,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自己的婚姻情况,背后其实是讲规矩的体现。




2



关于报告制度,习总书记曾这样说


2014年,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发行,该书收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的决议、决定等25篇,中央领导同志的报告、讲话等45篇。其中收录了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关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原话——


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要不要报告?身边人出现重大事件要不要报告?当然要报,第一时间就要报告,要报告发生了什么事,报告是什么原因。不要突然来了一个网上信息,我们不知真假,再去核实就被动了。光知道没有报告不行,还要问清楚为什么不报告?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纪委去了解情况。




3



该报不报,要被追究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另据统计,2015年有3900多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而被取消了提拔资格。


可见,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即使是离婚这样看似私人的事情,也需要及时向组织报告,对于那些不请示报告的干部,党组织要格外注意,因为这可能就是要出问题的前兆。



各位领导干部,如若婚姻真走到尽头,请记得及时向组织报告哦!




(来源:综合中央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廉洁成都微信公众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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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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