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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8个问题告诉你,纳税人的钱用到哪儿了!

2017-03-12 工人日报

今年企业社保费率还能再降一些吗?还有哪些利好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值得期待?在去产能、环保、养老等领域,财政支持还有哪些计划?

 

日前,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欧文汉就2017年预算报告有关情况回应了社会关切。工人日报(ID:grrbwx)小编梳理了8方面要点,一起来看看!



积极财政政策跟老百姓有啥关系?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中央决定2017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政策安排上,2017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可以用“两减一扩”来形容。

 

所谓“两减”,就是减轻企业税收和缴费负担。

 

继续实施减税政策。

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继续实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6项税收减免政策等。


实施上述政策,全年将进一步减少企业税负3500亿元左右

 

进一步减轻企业缴费负担。

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或停征3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


实行上述降费政策,全年再减少涉企收费约2000亿元

 

所谓“一扩”,就是适度扩大支出规模。


在适度扩大支出规模的基础上,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扶贫、义务教育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在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方面,有何考虑?

为了减轻企业缴费负担,2015年、2016年,都降低了社会保险费率。比如,2015年降低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其中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工伤保险费率由1%降至0.75%,生育保险费率由不超过1%降至不超过0.5%;2016年,又进一步阶段性降低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两年合计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以上。

 

2017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通知,指导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份,将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

 

下一步,在研究社保缴费政策时,进一步改革完善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在确保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和合理确定参保人待遇水平的前提下,适当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中央财政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今年有哪些利好?

今年,中央财政将继续研究完善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小微企业更好发展送“红包”。

 

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加快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工作进度,研究制订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分行业指导目录等。



在去产能过程中,中央财政对企业和工人安置有什么支持政策?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2016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专门印发有关规定,明确了多项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财税政策。这两年中央财政安排了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1000亿元,主要用于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企业职工安置和就业。

 

2017年,财政部将继续落实好相关财税政策,及时拨付专项奖补资金,并对有关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加强对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用好财税政策,推进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各项工作。


中央财政在“三公”经费方面有啥招儿?

财政部将继续严格控制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

 

比如,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咨询费、软课题经费和涉企补助等支出,要求中央部门年度执行中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过批复的预算规模,做好中央本级和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等。



治理雾霾,财政部采取了什么措施?

2017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增加相关投入,同时,创新体制机制,支持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以奖代补、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等,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对于骗取、挤占、挪用中央补助资金和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的,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追回资金,结转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使用。


养老服务建设方面有什么政策?

1

逐步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2014年,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建立老年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2

落实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政策。对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老年服务业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3

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的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亿元,选择一批地区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试点,鼓励地方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可行模式。



对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实行税收优惠,今年有戏没?

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自2015年以来,财政部一直在会同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人社部、人民银行、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技术问题进行研究,目前已基本形成政策建议。

 

基本思路是实施递延纳税政策支持,即由个人自愿建立个人养老账户,对在规定额度内进入该账户的收入,以及在账户中投资运营的收益暂不征税,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可延期至将来领取养老金时再征收。

 

考虑到政策内容涉及税收优惠模式及标准、个人养老账户、投资产品范围、税收征管及信息平台对接、风险监管等多个方面,政策操作较为复杂,具体政策将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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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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