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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 | 不是所有人的医保都要多交钱!

2016-01-13 工人日报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但《意见》规定的“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针对的是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不包括城镇职工医保。
也就是说,城乡医保统一,并不是所有人的医保都要多交费!当前,以上政策对在职职工医保几乎没有影响。

所有人医保缴费都要提高?——这是误读!

《意见》规定,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新政策主要针对的是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对在职职工医保几乎没有影响。

根据《意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并不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也就是说,《意见》提出的“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并不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目前,我国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覆盖人口超过13亿,但仍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救助四项基本医保制度。

根据人社部公布的《201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4年末,全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8296万人。

谁将受益?——现有保障水平低的人群

根据《意见》,新政策主要影响的是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

根据人社部公布的《201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4年末,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1451万人。

根据卫计委公布《2014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4年底,全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数达7.36亿人。

《意见》指出将统一保障待遇,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

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变化:制度更加公平

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意见提出“六统一”的要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顾雪非说。

变化:保障待遇更加均衡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吴光介绍,从目前已经推行城乡居民医保并轨的省份来看,基本推行的是“目录就宽不就窄、待遇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这意味着整合后,百姓可享受的基本医疗“服务包”可以向较高的标准看齐,其中包括医保报销的范围扩大和医保用药范围的扩大

此外,随着整合后基本医保统筹层次的提高,参保居民就医范围也会相应扩大。吴光介绍,比如,假设农村居民老王此前在新农合的政策下是县级统筹,整合后提升为市级统筹,那么以前他到市里的医院就医属于异地就医,整合后就不是异地就医了,保障待遇也相应会享受本统筹地区的政策。

提醒:保障水平不会大幅提高

“当然,整合城乡基本医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公平正义,可能并不会带来保障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吴光同时提醒,应当理性看待这一政策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今年底前出台实施方案

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来源:综合工人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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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窦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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