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枝江宣判今年首起恶势力团伙案

枝江发布 2021-07-10


7月29日上午9时,甘某某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在枝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案是疫情发生以来枝江市宣判的首起涉恶案件。



枝江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甘某某为索取高利债务,纠集多人采用殴打、辱骂、威胁、恐吓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甘某某系犯罪团伙的纠集者,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根据五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枝江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甘某某、王某、许某某、罗某某、龚某一年至四年不等刑期。


此案宣判,又一次充分展示了枝江市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决心,展示了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



来源:枝江政法


编辑:龚春梅、吴晗

审核:李军容

终审:陈永红

本周热点

吃一个西瓜等于吃6碗饭?

警惕!有诈骗分子盯上微信这个功能,已有多人中招

小心“肝”!

必看!暑期安全不“放假”

这12种人注意!枝江真的不欢迎你们!

3D动画大片 | 当哪吒遇上民法典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