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文全球史009《三十年战争史》丨哈布斯堡家族的衰落、法兰西王国大陆霸权的建成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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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全球史009
《三十年战争史(1618-1648):哈布斯堡家族的衰落、法兰西王国大陆霸权的建成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确立》
[英]塞缪尔·罗森·加德纳 著
王晋瑞 译
89.00元 精装16开
ISBN:9787507550191
华文出版社 2019年1月版
研究英格兰内战、清教徒革命权威学者塞缪尔•罗森•加德纳的代表作品
哈布斯堡家族欧洲霸权终结、法兰西欧洲霸权建立的全景式记录
牛津大学与剑桥大学欧洲近代史专业学生必读书目
《波士顿周六晚报》《圣公会报》联袂推荐
内容简介
神圣罗马帝国内战是如何从波希米亚革命阶段(1618—1624)一步步发展到丹麦参战阶段(1625—1629)、瑞典参战阶段(1630—1635)与全欧混战阶段(1636—1648)的?这场几乎囊括整个欧洲的大战是如何从宗教战争蜕变成争霸战争的?“修昔底德陷阱”是如何在波旁王室与哈布斯堡王室厮杀中应验的?杰出的军事家到底是如何影响历史进程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下的战后格局为什么不能长久维系和平而只是更大战争爆发的休养生息期?
作者简介
塞缪尔•罗森•加德纳,英格兰杰出政治家克伦威尔的后裔,英国历史学家,清教徒革命和英格兰内战研究方面最权威的专家。他毕生致力于17世纪英格兰史研究。他曾任伦敦国王学院近代史教授、《英国历史评论》主编。在历史研究中,他重视原始资料的搜集,曾赴巴黎、罗马、布鲁塞尔、威尼斯和锡曼卡斯等处查阅多种文献资料。
王晋瑞,博士,山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翻译系主任,长期从事翻译教学和翻译实践活动,研究方向为语言对比与翻译,实践专长为人文社科翻译,曾主编翻译教材一部,出版译著三部,在国内外各级期刊上公开发表翻译研究相关学术论文十余篇,主持省级翻译研究课题一项,参与省级翻译研究课题两项。
目录
第1章 三十年战争爆发的渊薮
第1节 神圣罗马帝国的宪政制度
第2节 德意志的新教状况
第3节 遏制新教发展
第4节 三大教派及其领袖
第2章 波希米亚之乱
第1节 哈布斯堡家族及其臣民
第2节 布拉格之乱
第3节 波西米亚战争
第4节 斐迪南称帝
第3章 斐迪南二世夺取波希米亚与巴拉丁
第1节 讨伐腓特烈五世
第2节 上巴拉丁之战
第3节 腓特烈五世的盟友
第4节 争夺下巴拉丁
第4章 新教军队转战神圣罗马帝国北方
第1节 欧内斯特·冯·曼斯费尔德伯爵挺进尼德兰
第2节 布伦瑞克的克里斯蒂安搅乱下萨克森
第3节 下萨克森面临危险
第4节 英格兰和法兰西
第5节 黎塞留的崛起
第5章 克里斯蒂安四世参战
第1节 克里斯蒂安四世和古斯塔夫·阿道夫二世
第2节 英格兰的外交斡旋
第3节 华伦斯坦组建军队
第4节 曼斯费尔德伯爵和克里斯蒂安四世兵败
第6章 施特拉尔松德之围和拉罗谢尔之围
第7章 《教会土地归还敕令》
第8章 吕岑会战与古斯塔夫·阿道夫二世阵亡
第9章 华伦斯坦之死与《布拉格和约》
第10章 法军纵横神圣罗马帝国
第11章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后的欧洲格局
专有名词对照
第1章 三十年战争爆发的渊薮
第1节 神圣罗马帝国的宪政制度
16世纪和17世纪,德意志民族大一统的多数条件已经具备,只可惜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机构尚未形成。当时,神圣罗马帝国虽然有类似于英格兰国王的皇帝,也有类似于英格兰议会的立法机构,但这些都是表面上的相似,本质上却有着很大的不同。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由七位选帝侯选出。在七位选帝侯中,三位来自教会:美因茨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和科隆大主教;四位来自世俗世界:巴拉丁选帝侯、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公爵、波希米亚国王。从理论上讲,当选的皇帝应该像尤里乌斯·恺撒和君士坦丁大帝那样,可以掌控世界,或者至少像查理曼大帝和奥托大帝那样统治整个西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西吉斯蒙德临终前曾经下令,他的遗体需让臣民瞻仰几天后方可安葬,好让他们知道“掌控天下的皇帝驾崩了”。腓特烈三世登基时,诸选帝侯对他说:“我们选择陛下您来一统基督世界。”但事实上,鲜有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在我们谈论的这段历史时期内,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徒有至尊之名,绝没有我们想象中应该拥有的至尊权力。查理曼大帝加冕前只是一国之王而已,但通过不断征战,却逐步统治了大半个西欧,其统治地位也得到了各王国的认可。后来,查理曼大帝的三个孙子将帝国一分为三。于是,他们就不能再行使皇帝的权力统治包括德意志在内的各王国了。德意志历史上伟大的君主亨利一世根本就没做过皇帝。亨利一世的儿子奥托大帝之后,虽然德意志境内的国王不断前往罗马,觐见教皇,索要皇权,并且确实在亚琛或法兰克福戴上过特殊的皇冠,但即便如此,也徒有皇帝之名,并无皇帝之实权。
因此,16世纪或17世纪的作家在谈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权力时,实际上是指德意志国王的权力。同理,他们谈论的神圣罗马帝国其实就是指今日的德国及其周边的一些地区。这些地区包括瑞士、荷兰、洛林、东勃艮第(或弗朗什-孔代)。除去阿尔萨斯和洛林的部分地区外,今日的德国已不包括上述地区。而在意大利行使王权、征收税赋的不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而是意大利的国王,即伦巴第铁王冠佩戴者。据传,铁王冠是由耶稣受难十字架上的铁钉冶制而成的。
虽然我们可以抛开当时作家们所使用的模糊称谓,换用新的称谓去指代历史上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但此举并不明智,因为不熟悉神圣罗马帝国历史的人在我们使用新的称谓后,很难将其与既有的史实联系到一起。因此,神圣罗马帝国后期,尽管皇帝的身份有其特殊性,但我们并没有用新的称谓去指称这一时期的皇帝。此外,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比较复杂,皇帝的称谓在不同时期会有不同内涵。这就提醒我们,指称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时,要遵循世代一致的原则,不可脱离传统。我们只需记住:神圣罗马帝国后期,皇帝的权力和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或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的权力相当,而与恺撒或君士坦丁大帝的权力相比,就相去甚远了。15世纪的一部法典中有这样一句表述—“除去皇帝的权力”。在古罗马立法者的眼中,这句表述简直是在冒天下之大不韪。不过,紧随该表述之后的是“谁还可以说‘这座房子是我的,这个村庄是我的’呢?”不过,公爵、主教、伯爵和城邦主都能从皇帝那里获得封地,他们对此非常满意,因为这实际上就架空了皇帝的权力。因此,尽管皇帝名义上掌控着整个帝国,但其权力甚微。自中世纪以来,情况一直如此,这也是西欧封建王权的一大特征。由此可见,这样的皇帝既无法成为大一统帝国的君主,也保护不了其疆域内所有农民和小市民的权益,更无力改变他们在封建等级制度下处于底层的命运。
实际上,神圣罗马帝国的直属诸侯几乎可以算独立的君主。像10世纪法兰克的诺曼底公爵和15世纪法兰西的勃艮第公爵就拥有君主般的权力。就像英格兰和法兰西的国王那样,神圣罗马帝国的直属诸侯彼此之间时有争吵,甚至可能会发生战争。他们自己属地上的臣民如果想要觐见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必须征得他们的同意后方可成行。
本文节选自《三十年战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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