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赌博行为!无论大小!春节期间坚决禁止!
年之序章,福之伊始。
忙碌了一年,终于有了与亲朋好友相聚的时分,咱们金寨的大街小巷都流动着热闹喜庆的气息,步行街的新衣、超市的年货,电影院的新年剧场,乡村的“春晚”.....这是新年特有的魅力!
但是!小编总能在节庆期间了解到因赌博引发的矛盾纠纷。小编不解,一家人团团圆圆,围着火炉,嗑着瓜子儿,烤着红薯,多么温馨和谐!“带彩”娱乐真的那么好吗?
小编提醒,大家还是应拒绝参与赌博,远离“带彩”娱乐,过一个和谐文明的春节!
发现身边有黄赌毒违法行为,请拨打报警电话:110!!!举报采取奖励制,请广大群众相互监督并且做到自律!
金寨县公安局春节期间
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推动春节期间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赌工作,依照中央政法委及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县局《全县公安机关集中打击整治春节期间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金公治安【2020】6号)要求,金寨县公安局决定对春节期间群众举报赌博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奖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为举报金寨县范围内各种形式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
第三条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县公安局:110、0564-2702020,0564-2702019)或其他方式举报金寨县范围内各种形式的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线索,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公安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第四条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轨迹等情况。
第五条公安机关对举报人提供并查证属实的,每刑事拘留1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每行政拘留1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
第六条举报人提供的赌博违法犯罪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公安机关按照公安特费管理暂行办法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对同一案件的举报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发放;对一人举报多起案件的,分别予以奖励;对多人举报同一案件的,按一案予以奖励。
第七条公安机关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并保障举报人的绝对安全。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由金寨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截至2020年2月底结束。
金寨县公安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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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养心金寨
编辑:陈子君 审稿:张晓鸣 方临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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