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公告
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根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做好优待证发放工作,是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拓展社会优待的重要抓手。我县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具体如下:
1.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2.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3.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优待证类别
优待证分为退役军人优待证和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同时满足退役军人优待证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申请条件的对象,可根据意愿选择申领其中一种优待证。
三、优待证申请办理
1.申请方式。申请人应向户籍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非我县户籍对象申请优待证发放的,应满足在申请之日前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满2年及以上。优待证建议由本人申请,对于确有原因无法本人去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对象,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建档立卡信息完善的基础上,申请人应提供下列申请材料申领优待证:
(1)本人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电子照片,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X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20K至50K。
(2)委托他人申请时,除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书面委托书由受理申请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留存,并拍照上传至系统。
(3)监护人代为申请时,除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四、优待证审核寄发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整个办理流程为:由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制证银行金融核验,制证厂家制证邮寄,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签收核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发送达到人。
五、优待证补领更换
对出现优待证遗失、损坏或证面信息需要更改等情形的,持证人可以前往受理申请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制证银行营业网点提出申请,由相关单位办理优待证补换事宜。
优待证申请相关政策可就近向户籍地或常住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也可以登录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优待证制发”专栏查看有关优待证信息。感谢大家对我县退役军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各乡镇咨询电话如下:
梅山镇: 0564-2702981
麻埠镇: 0564-2701876
斑竹园镇:0564-2709009
花石乡: 0564-7478001
燕子河镇:0564-7515116
双河镇: 0564-7751083
青山镇: 0564-2702615
白塔畈镇:0564-7326608
桃岭乡: 0564-7765088
天堂寨镇:0564-2700610
流波䃥镇:0564-2709103
吴家店镇:0564-7652160
汤家汇镇:0564-7739070
长岭乡: 0564-7545001
油坊店乡:0564-2701236
全军乡: 0564-7381050
南溪镇: 0564-7726016
沙河乡: 0564-7614001
槐树湾乡:0564-2700518
果子园乡:0564-7643001
关庙乡: 0564-7601007
铁冲乡:0564-2703986
古碑镇: 0564-7456009
特此公告。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2月25日
来源: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疫情咨询电话:0564-7356710、7356502
编辑:陈子君
复审:张晓鸣 终审:付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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