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服务民生,现就进一步明确我县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皮卡车进城不受限制。皮卡车一律免办货车通行码,不受时间、路线限制,全天24小时均可在城区范围通行。
二、新能源货车免办货车通行码。新能源货车一律免办货车通行码,不受时间、路线限制,全天24小时均可在城区范围通行。
三、放宽城市货车通行吨位限制。对轻型及以下货车(蓝牌)不受吨位限制,免办货车通行码,工作日期间避开交通高峰时段(7:00-8:30,17:00-18:30)通行,其余时间不受货车禁限行限制,均可在城区范围内通行。
四、中重型货车金寨城区通行政策
(一)禁限行时段:每日6:00-22:00
(二)禁限行区域:金碑路一金江大道(大龚岭头至高铁连接线段)一高铁连接线一东环线一金家寨路一笔架山路一梅山湖路一马鬃岭路一兴业大道一西环线(在建)一映山红大道(金新路口至新河南路)一新河南路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上述路段以及合围道路中的金新路)、老城区内所有道路包含梅南路(史河路至金桃路口段)禁止、限制货运车辆通行。
(三)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中重型货车(黄牌)可通过“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申办货车电子通行码,按核准的路线、时间通行。
五、其他事项
(一)城区范围内不设置24小时禁止所有货车通行的道路,城区每日允许各类货车通行的时间不少于7小时。
(二)如遇重污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的,禁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
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9月23日
来源:金寨警方
疫情咨询电话:0564-7356710、7356502
编辑:陈子君 校对:王涛
复审:方临昕 终审: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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