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金寨交警最新提醒!

安徽省十佳新媒体 养心金寨 2023-11-07


安全出行 从“头”开始骑乘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是对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无头盔 不骑行”

近期,交管大队在组织开展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中,组织警力加大整治力度,将中小学校学生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纳入重点管理。随着整治活动的深入推进,近日,交管大队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对城区部分学校周边进行明察暗访,并对驾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指出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讲解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使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交通安全,真正认识到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进而改掉不戴安全头盔的陋习。



3月15日下午,交警在金江实验学校检查中,看到该校接送学生的家长和乘坐学生佩戴头盔率较高,上放学交通秩序良好。


      

3月16日上午和3月17日上午,交警先后来到城区的莲花学校、明强小学等学校,莲花学校和明强小学学生佩戴安全头盔率相对较低。莲花学校的不少家长不仅自己没戴头盔,而且乘坐的学生佩戴头盔率也不足50%,还有少数家长为了图方便逆向行驶,安全隐患较多。


      

学生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交管大队将持续开展骑乘戴头盔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金寨交警提醒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是每个交通参与者的义务。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从每一次出行做起,骑乘电动车养成“无头盔、不骑行”的好习惯,同时摒弃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往期推荐2023年度金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通报!涉及金寨多个单位和个人!国家级名单公布!金寨这个工程入选!事关230万群众出行,途经金寨的这条高速有新进展!金寨一单位连续八年获评“全省优秀”!喜报!金寨这个集体和同志获省级表彰!金寨县融媒体中心(金寨县广播电视台)是金寨县域内唯一具有新闻采编、播出资‍质的媒体机构。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金寨县域内其他所有自媒体及商业媒体均不具备新闻采访、编辑、转载、发布等资质。金寨县融媒体中心所主管运营的媒体平台有金寨电视台综合频道、“养心金寨”微信公众号、“看金寨”APP、“金寨融媒”抖音号、金寨人民广播电台FM97.6等,是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县域官方主流媒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金寨县融媒体中心所属媒体平台发布的所有信息,未经授权,禁止任何自媒体以任何形式转载,特此声明。

来源:金寨警方

 编辑:黄圆圆  校审:陈子君  终审:张晓鸣

投荐稿邮箱:jzxxmtyyb@163.com

戳“阅读原文”进入金寨县人民政府网!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