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家暴受害者

李松蔚 李松蔚 2024-03-07
最近的新闻很多,都是不太好的消息。说一个发生没两天,但是已经快要被翻篇的事儿:
一位老师上网课时,在镜头前被她的丈夫使用暴力。画面让人非常揪心。后来也有警察或者社区工作人员介入,介入也只能是批评教育。最后说家务事,已经和解了。就只能到此为止。
所有网友目睹这件事的心情,首先肯定是愤怒,眼睁睁看着这么惨烈的暴力在眼前发生,然后轻而易举地脱离惩罚。愤怒之后是无奈,心里堵,这件事怎么想都不对劲。打完和解,谁能保证下一次——当然我们宁愿是想错了——不会重蹈覆辙?但这又确实是别人的家务事,管不到那么宽。就这样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又拿对方没办法,觉得自己被枉自辜负的复杂感受。
我上周也写了一篇文章,正好谈到精神控制。跟暴力有一点相通之处,但没有讲透彻,所以再拿出来讨论一下。类似的情况我在咨询里边遇到过好几次。就是你作为一个外人,你判断一段关系是不正常,不健康的,甚至对ta有害。但无论你多么诚恳地表达这一点,对方还是想继续。
很容易会想:没事吧?是不是脑子坏了?
这不是骂人,而是一种有理有据的关心:我们合理怀疑ta受到了某种精神性的损伤,甚至被操控。我下午听了一个播客《多说一点》,最近一期讲到热播的《再见爱人2》,也谈到精神控制。几位主播提到了爱丽丝·门罗的《逃离》,这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之一:一个妻子想逃离她的家庭,她去找邻居帮忙。邻居非常热心地参与进来,帮助她完成这个计划。最后她走到一半,还是畏畏缩缩地回到家里。——如果外人无法理解她前后的反差,就只能下结论:她的认知受到了这段关系的扭曲(通过暴力,或者更具技巧性的装置),她失去了正常的判断力,决心或勇气。
但还有一些其他的解释,一些仍旧可以尊重或者体恤她作为一个「正常人」的理解。比如上野千鹤子在《始于极限》中提到的一种女性心态,叫做恐弱:不想承认自己是受害者,无法忍受处于弱者的位置。表现在一段受剥削的关系中,就是始终倔强地坚称:「一切都是我的选择」。
这和我在咨询中的观察很相似。很多暴力受害者最恐惧的是面对自己的软弱,她们宁愿相信自己还具有自主权:「我感觉事情还没到那一步」,或者「我已经知道该怎么对付他了」。
这次新闻中的受害者是一个老师。受过良好的教育,在社会生活中大概也是受尊敬的角色,也许尤其不敢面对自己的软弱。「我受到了伤害」,承认这一事实需要巨大的勇气,要直面自己的耻辱、虚弱,甚至虚无:「这段关系的一切都毫无意义」。如果没有足够的力量面对,就不由自主想为它赋予某种意义——「这是我自己做的决定」,或者:「这段关系也帮助我看到了自己的问题」。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很多受害者都具有精英的身份吧。「自我选择」带着一份耀眼的骄傲,同时也很危险。对想要捕猎我们的人来说,这是再好用不过的工具。你越是咬着牙承认一切都是自己的决定,就越是容易掉落这个陷阱。
但我们识破这个陷阱,又能怎么办呢?除非你剥夺她作为一个正常人的权利,否则必须尊重她——糊涂也罢软弱也罢——留在这个陷阱里
作为咨询师,我没有权力——我也始终不认为应该有这种权力——去介入一段成年人的关系。就算是门罗笔下的那个邻居,有能力介入和组织别人的逃离计划,又如何?功败垂成,对方随时有可能选择回来。这是她难以克服的软弱。如果要接受这一点,我们也许先要面对自己的软弱。
不要指责。她没有力量承认自己作为受害者的角色,这时候我们千万不要站在指责她的位置上。「你怎么就不能清醒一点?」这种说法很有气魄,但这个姿态本身是在重复对她的剥夺,或者至少在印证她的恐惧。她会退缩得更厉害。
我的建议是在这种时候尽量给予体恤,至少把选择的权利交给她。但在这样做的同时,也尽可能清晰和克制地向她呈现你的看法,而不是赌气的「尊重祝福锁死」,也许可以这样叮嘱:
我完全理解,这一刻你决定回到这段关系,是因为你判断这段关系还在你可以努力的范围内,你能应对。我尊重你的判断,同时我提醒你还有一种可能——也许你就是一个受害者,只是不想面对。人在这种情况下也会做出「没那么糟」的判断。要离开这段关系之后,他们才会发现,其实这就是一个错误。
这只是一种可能性。有一些人是这样,我没法判断你是不是这种情况。
我只是希望你了解,在一些关心你的人看来,这段关系是在伤害你,你是一个受害者。这是外人的意见,它不能取代你的独立判断。我相信你作为成年人的判断力,也完全尊重你需要一段时间,无论是用来做判断,还是积累勇气去面对。这段时间可能会有风险,任何时候你感觉到风险,请一定说出来。
这样就没有指责,也不会陷入争辩。它提供的支持叫做「正常化」:让对方了解,这一刻感觉到软弱或者迷惑都是无比正常的体验,不必要为此羞耻。几乎所有受到伤害的人,在面对自己作为受害者的可能性时,首先面对的恐惧是:为什么我竟然没有办法判断?——告诉她:不是你的错。这是人体受到伤害的自然机制,需要一段时间。姑且把这个声音放在这,等到有一天你会有足够的力量面对它,当然也可能它就是错的。
就心理层面而言,我认为这是相对完善的表述。如果这段关系仅仅存在语言和情绪的宣泄,介入到这个程度已经够了。但还有一个我们无法忽视的威胁,那就是躯体层面的暴力。——暴力的威胁足以把以上一切心理建设都碾压成渣。
对暴力零容忍,这话不能只是口号。在现实层面,家庭内部的暴力常常以「家务事」之名,被赋予或明或暗的特许:警察出警,训诫一番,离开,暴力继续,约等于「只要不离婚,暴力就不会被实质性地惩罚」。——而一谈离婚就回到了前面的怪圈。在遏制暴力的社会装置上存在这样一种结构性的缺失:它只保护那些有力量与一段关系切割,并明确承担「受害者」身份的人。而受伤最重,还在迟疑和积累勇气的人,就要以无保护的方式,持续暴露在暴力的风险之下。
对此我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先回到个体的身份吧,假如你身边有这样的朋友,要明确让她知道:有危险要呼救。这是生命的底线权利,比谁有错,还要不要继续这段关系,都更基本——那些只能在暴力停止之后再议。公共机构将来有没有更好的介入方式,这是一个系统的问题。可是从个体的角度,这个态度现在就要建立起来:人身安全就是无条件的,不容置疑。一个人咬死这条底线,身边的人就会安全一点点。足够多的人咬死这条底线,整个社会就会往前一点点。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家暴受害者

李松蔚 李松蔚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