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场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徐和建主持。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北京医师协会会长郭积勇出席发布会,通报北京市最新疫情,介绍有关防控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关注@北京发布 微博,了解发布会详情)
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介绍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
随着全市疫情发展形势的变化,我们在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一些新问题亟待解决,比如说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亲属的保障问题、慈善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问题以及疫情期间的社会心理调适问题等。
为此,我们在前期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13项具体措施。
因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员参与全市疫情防控一线医护工作,特别是支援湖北疫情防控医护工作而无人照料的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可免费到福利机构或政府提供的专门场所临时托养、照护。有上述情况的,可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由市民政局办理。启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民政兜底保障对象大排查,查清楚有无生活困难、有无感染或隔离情况、有无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到应帮尽帮、应救尽救、应保尽保。疫情防控期间,对特困、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应为其提供日常防护用品;对上述家庭中出现疫情感染患者的,可直接发放临时救助金;对其他生活困难患者、以及因不能就业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开展先行救助;对非本地户籍感染者生活困难的,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临时救助金额一般不超过3个月低保标准。对因疫情感染造成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临时救助额度。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实行简易审批程序,取消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环节,由社区(村)把关提出意见,审核审批委托授权乡镇(街道)办理,当月审批当月发放。对正在申请社会救助的困难家庭中有疫情感染患者的,实行先救助、后审批,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办相关手续。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网上办理。实行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特困人员的个人防护情况。特困人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人集中或居家隔离的,另行指定专人和场所为供养对象提供照料服务。因为子女亲属接受隔离治疗,且空巢(独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经与家属协商一致,在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社区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动员居(村)民委员会、物业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做好上门帮扶或到养老机构临时托养。有上述情况的,可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由市民政局办理。对父母等监护人处于隔离观察、住院治疗期间无人照料的儿童,各区落实临时监护人;无亲友和个人承担临时监护照料的,由政府提供专门照护场所,指派专人照护。
儿童隔离观察结束后可转入儿童福利机构进行临时照护。
有上述情况的,可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由市民政局办理。
对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先救助后确认,具体手续待疫情结束后补办,做到当日审批当月发放。通过北京市民政局官网、北京婚姻登记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实行预约,分批分时段办理婚姻登记。加大集中救助和街面巡查力度,为不愿意进站接受救助的人员免费发放口罩等防护用品,宣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指导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民政部福彩销售机构2月9日以后休市规定,未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同意,不得自行恢复销售。实行社会组织年检、评估、社团换届、变更、备案等业务网上办理,延长社会组织因疫情难以及时换届、变更、年检等事项的办理时限。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支持有条件的会员企业加急生产紧缺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12.为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村)工作者和志愿者赠送保险免费为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65岁(含)以下的城乡社区(村)工作者,提供因新冠病毒感染及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专属保险。免费为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在“志愿北京”实名注册的志愿者,提供因感染新冠病毒肺炎导致身故的专属保险。热线电话:(座机)010-67194115、67194116、67194257、67180418、57270725;(手机)13718877799。记者提问
请问新闻发言人,对于在京外地务工等人员,本人或在京家庭成员感染新冠肺炎,导致在京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能够享受我市的临时救助吗?
可以。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非京籍流动人员,在京感染新冠病毒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在所居住的社区(村)协助下向当地街道(乡镇)申请临时救助,街道(乡镇)按照急难型救助程序直接给予不超过三个月低保标准的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